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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垃圾分类路线图 北京画得怎么样?

时间: 2017-11-27 09:42

来源:

作者: 刘建国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并附《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简称《计划》),为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画出了路线图,订立了任务书,列出了进度表。

作为首都,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思路与举措对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和重要影响,值得认真学习,细致研读。学习研读之后,择其要者解读点评如下:

01

定位准确

《意见》明确指出“垃圾分类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首善标准”。作为首批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一定基础。但以“首善标准”来度量北京垃圾分类和城市管理,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很突出,难以满足首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国际乃至国内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垃圾分类对个人而言是举手之劳的小事,贵在坚持不懈,养成良好习惯,习惯成自然,涓涓细流,汇成江河;对城市而言,关乎千家万户,涉及诸多部门,包含诸多环节,考验社会治理工作的精细度与扎实度。垃圾分类做得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一定也差不了;反之,垃圾分类做不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也谈不上。可以说,推进垃圾分类,就是推动城市“精治”。如果仅汲汲于资源回收、环境保护本身来推行垃圾分类,可能许多城市根本就没有必要,也没有动力来推行垃圾分类,因为在相同的投入条件下,完全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更为快捷地实现资源回收和环境保护的收益。

02

求真务实

《计划》中提出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减量效果,明确通过推进垃圾分类,“进入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增速逐年下降,2018年控制在12%左右,2019年控制在8%左右,2020年控制在4%左右”。这个目标是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针对的是“进入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而不是“生活垃圾产生量”;提的是“增速逐年下降”,而不是“减量”,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一些地方计划推行垃圾分类,首先就提出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的目标,实际上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达国家一些城市推动垃圾分类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实出现了下降趋势,是因为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经济活动、工程建设等已经相当稳定,增长非常缓慢。对北京这样仍处于高速发展中的超大型城市,仅通过分类就减少生活垃圾整体产生量是不现实的。不尊重客观规律,提出一些看上去很美好但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后果往往就是数据造假,垃圾去向不明,或者以高投入换来低产出,财政不堪重负,难以持续,最后不了了之。

03

思路清晰

《意见》提出,“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抓住了主要矛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是最容易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垃圾类别,对进入终端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量”与“质”影响较大,必须在源头实现分流管控,进入单独的处理及利用设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别是生活垃圾中最有用和最有害的垃圾类别,而且单独分类相对较为容易做到。高效率分出可回收物,有助于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具有一定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分出有害垃圾,有利于提高终端处理设施二次污染控制水平,具有突出的环境效益。对大型城市而言,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控好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出来了,垃圾分类的环境目标也就基本实现了,后面再逐步推动精细化分类就更加容易了。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厨余垃圾”,此次并未列入分类基本类别,而是鼓励采用“大小桶”等收集模式,实现垃圾收集适度“干湿分开”,也是符合北京市市情的做法。当前推动厨余垃圾分类,必须避免盲目分类、天价分类、为分类而分类,应追求“质精”而非“量大”。分出一大堆含有大量杂质的低品质厨余垃圾,设施难以处理或处理后没有出路,其综合环境绩效远不如分出少量纯度较高的厨余垃圾,使其真正得到就地利用或加工为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

04

路线合理

《意见》提出,“着力提升现有设施垃圾处理工艺水平,满足分类处理需求。优化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卫生填埋设施、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规划,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没有多样化、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就不可能有实质性、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成效。北京市已基本建成多样化、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但部分设施,特别是生化处理设施的潜力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需要在推进分类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挖潜,服务于分类处理。北京市是人口高度密集、经济高度发达、土地高度稀缺的超大型都市,无论垃圾分类推进到什么程度,都应该坚持减量显著、处理彻底的焚烧发电在垃圾分类处理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卫生填埋的基础性、兜底性地位,明确生化处理作为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局优化重要节点的定位,三者之间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另外,北京市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城市管理部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化”,也为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05

问题导向

《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举措,体现了“法治、公治”的原则。北京市2011年就颁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5年多以来,为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法治保障。针对新时代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需求,北京市已经开展了立法修订工作,为北京市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夯实法治基础。目前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短板在于分类投放环节的全民参与率较低。通过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初期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充分发挥“一长四员”(楼门长和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分拣员、监督员)作用,提高分类投放准确性,保障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有效性,逐步过渡到全体居民自觉分类投放(希望这一天能快点到来!);在分类收集环节执行“一办法五合同”(制定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责任制实施办法,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合同),确保分类收集的垃圾去向清楚,得到规范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12

编辑: 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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