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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三化”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时间: 2018-06-22 10:57

来源:

作者: 刘建国

  “Waste Minimization”指采取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及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减少废物的数量、体积或危害性,以利于后续贮存、处理或处置,减轻废物在目前和未来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危害,既包括产生前减量,也包括产生后减量。

  “Waste Valorization”指一切能够实现废物再利用、再生利用、物质回收、能量回收的过程,包含了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提出的“再利用”和“资源化”。

  “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指能够节约自然资源、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少受乃至不受负面影响的废物管理方式,其针对的是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不仅适用于废物的最终处置过程,同样适用于废物减量及回收利用过程。

  理清“三化”与国际上相关概念之间在内涵与外延上的联系,进而确立“减量化”与“Waste Minimization”、“资源化”与“Waste Valorization”、“无害化”与“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之间的对应关系,有助于我们在整体上准确界定与客观认识“三化”之间的关系。

  四、从环境质量改善的全局出发把握“三化”之间的关系

  “三化”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需要在明确固体废物基本属性的基础上来把握。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已经丧失、部分丧失或暂时丧失了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固体废物首先是污染源,不加以控制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即使采取规范措施加以控制,在其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资源能源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也都可能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控制措施不同,污染程度也不同,但真正的“零污染”是不现实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固体废物是具有负价值的“商品”,无论采用何种控制措施,都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成本。控制措施的环保标准越高,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越少,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就越高,反之控制措施的环保标准越低,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越多,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就越低。

  另外一方面,固体废物都蕴含着一定的物质和能量,如果能够提取出来,就可以作为替代材料、替代能源甚至战略物资加以利用,从而减少原生资源的开采,降低相关产品全生命周期污染物排放,因此具有显著的资源属性。在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背景下,充分回收大量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蕴含的物质与能量,成为突破资源约束瓶颈、降低能耗物耗、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绿色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原生资源相比,固体废物具有特性复杂多变,污染物含量高,资源品质低的特点。以原生资源为基础的生产过程尚且难以避免环境污染,而且由于市场波动不时处于亏损状态,更不用说将固体废物作为替代资源的生产过程。回收利用固体废物中蕴含的物质和能量,必须有新的物质和能量输入,即要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同时必然产生新的污染排放,即也要付出相应的环境代价。如果回收利用的经济成本低于其作为替代资源的价值,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也低于其它方案,那么这样的回收利用就是利大于弊的和可持续的,反之就是得不偿失的和不可持续的。比如某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将前端处理过程中历经多重环节、付出很大代价才富集到相对稳定的少量废物中的目标污染物—重金属的一部分重新释放到水、大气和土壤等环境介质中,大部分被高度稀释后分散在更易暴露于人群的产品中,使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数倍地增加,反而增大了环境风险。社会上一批暴利式的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无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的,如全球闻名、盛极一时的广东贵屿电子废物拆解与回收产业,一批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但付出的环境代价则要数代人来承担和偿还。固体废物处理领域一些号称能够“吃干榨尽”、实现“零污染”、“零排放”的“资源化”技术,实际上都存在要么处理成本高、产品无市场,企业难以为继,要么“移花接木”、“瞒天过海”转移污染的问题。由此可见,固体废物“资源化”并不是无条件的,条件就是首先必须满足“无害化”要求,要取得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

  “减量化”是固体废物处理的有效途径。在工业生产环节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在居民消费和生活环节提倡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即“产生前减量”,是最为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的固体废物“处理”方式。我国单位GDP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依然远高于发达国家,消费和生活过程中的过度包装、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很严重,是固体废物“减量化”可以大有可为的地方。固体废物“产生后减量”则与“资源化”一样,也必须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和环境代价。事实上大部分的“产生后减量”措施同时也是“资源化”措施。一些具有显著“减量化”效果的技术必须要在全局、全链条的层面上加以审视,才能确定其对环境保护是否具有正面意义。比如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粉碎后排入下水道,可以大大减少进入收运与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量,是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方式,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并且与之相配套的管网系统,就有可能导致污水管网堵塞、污水泄漏污染河流水体或地下水、沼气局部聚集发生爆炸等问题,其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效果很可能还不如直接进入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再比如污水处理污泥脱水,减量化效果明显,但是如果不能统筹考虑后续处理工艺的需要,脱水后的污泥可能还需要再加水才能得到进一步处理;或者前端为提高脱水率加入某种药剂,但这种药剂对污泥的后续处理或利用存在不利影响甚至形成制约,造成了新的污染。所以说,固体废物“减量化”也必须首先满足“无害化”要求。

  改善环境质量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同样也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固体废物如何管理,才能服务于改善环境质量?树立全局思维,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全链条设计,避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切实有效地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节约自然资源,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少受乃至不受负面影响,才能够对改善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者之间不是平行并列关系,更不是对立冲突关系,也不存在“减量化”、“资源化”优先于“无害化”的次序关系。

  五、“无害化”是固体废物管理的根本目的和总体要求

编辑: 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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