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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决定》:环境保护需优化管理体制

时间:2013-11-19 16:25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李晓佳

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决定》多处提到“生态文明”,提出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五位一体”体制改革,“生态环保”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近日,中国水网针对《决定》内容进行了采访,多位专家分别从环保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环境保护是一种公益事业,属于公共服务。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责任体,政府应该在通过购买服务利好行业发展的同时盘活存量资产。

《决定》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采购环境服务是面向效果付费

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环境产业带来三大好处:一是政府可以把短期、大规模的一次性投入,转化为长期、稳定的服务采购,解决政府资金短期投入不足的问题,引导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进入;二是采购环境服务是面向效果付费,使环保投入与环境效果的联系更加紧密;三是有利于提高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和效率。

政府应注意盘活“存量资产”

中国水协排水委员会主任、原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杨向平强调,污水处理、排水服务等本身是一种公益事业。为使其快速发展,首先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政府要给予真正可以持续发展的政策。杨向平认为,政府就是公共服务的主要责任体,政府应该在通过购买服务来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盘活存量资产。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是定价,定价的前提是明晰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给予自然资源以充分的价值是一种进步。

《决定》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应给予自然资源充分的价值

杨向平表示,认识到水也是一种资源以及资源化的价格调整是一种进步。水不仅是一种天然的、自然的资源,也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应该给予其充分的价值。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会对未来水价的调整起到推动作用。

利用定价将自然资源资产化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认为,此次全会提出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文明领域的全新词汇。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是定价,定价的前提是明晰产权。三中全会的主基调是市场经济,因此,利用定价将自然资源资产化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关键举措之一。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仅需要政府发挥良好的调节作用,还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营造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环境。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政府需做好协调工作

杨向平认为,在我国,环保部、建设部、发改委、水利部等等涉及环保的各个部门都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画圈。比如,污水处理以后产生的污泥和水等都是一种资源,但是农业部却坚决不允许污泥进入土地,部门间工作的不协调,会阻碍环保工作的发展。要真正的解决问题,在环保市场化的同时,也不应过分将公共服务“推给社会”,政府必须要做好协调工作。通过政府监管、执法和协调才能够营造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才能从中得到自我发展。

应该发挥市场配置这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表示,管理体制有几个方面:第一,我们还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的管理体制不应该是一种行政性的、简单的、命令式的管理体制。环境也是一种资源,水、大气都是一种资源,这样一种资源,我们应该发挥市场配置这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所以,这是非常明确的,就是要减少政府的干预,让市场来配置这些资源。

十八届三中全会从顶层设计角度部署“生态文明”,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空间。杨向平表示,政策对环保行业的支持和关注会给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还有待今后实际工作中对政策的更好落实,实践出真知。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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