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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时间:2014-06-17 11:45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对公司现有的4×600MW(1#-4#)四台发电机组进行烟气脱硝改造。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4×600MW(1#-4#)燃煤机组增加脱硝装置,包括4套处理100%B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还原剂存储站1座、8台空预器改造、1#-4#机组引风机改造及电仪等辅助配套设施。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实际总投资8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1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2014年4月25日韩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2014年6月企业提交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下峪口村


环评编制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监测结果


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一)废气


(1)、脱硝系统:验收监测期间,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89.1%,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为38.4%,低氮燃烧器+SCR装置脱硝系统综合效率为93.3%。2#机组SCR脱硝装置逃逸氨最大浓度为2.16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和设计文件要求。


(2)、混合烟道出口:验收监测期间,2#机组混合烟道出口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9mg/m3,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达到参照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


(3)、厂界氨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氨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26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的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4)、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验收监测期间,2#机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氮氧化物、氧量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昼间厂界噪声范围在(53.7~60.3)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在(48.8~53.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固体废物


在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脱硝装置运行后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弃物,设计每3-5年更换催化剂一次。该工程从试运行至今尚未进行催化剂更换处置。公司委托了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废催化剂进行处置回收,并正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由于该工程不新增加人员,故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


2、环境保护管理及应急预案检查


该工程在建设期间履行了环境影响的审批手续;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韩城市环境保护局对报告表的批复要求,进行了相关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其建设内容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环保要求,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和日常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基本齐全。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和组织工作。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全面负责。安监环保部是本公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公司针对烟气脱硝工程制定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氨区事故应急预案》,并配置了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安监环保部设置环境监测站,按要求购置了部分环境监测仪器,负责电厂日常环保监测工作,并负责分析烟气在线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该工程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投入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各主要环保设施基本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各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设备运行管理基本规范,运行记录较为完善。

 

编辑:成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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