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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裕华热电公司1号机组率先实现“超低排放”

时间:2014-09-19 15:43

来源:华电

作者:马金

烟尘排放浓度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7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7毫克/立方米。


这是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9月9日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排口污染物浓度的检测结果。标志着该公司1号机组成为河北南网区域及集团公司系统内首台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迈入环保标杆企业行列。


目前,国家超低排放标准为: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


在国家加快雾霾治理、致力消除民众“心肺之患”的背景之下,地处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的裕华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计划要求,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积极实施各项环保技改工程。


自2013年以来,该公司切实履行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先后投资近5个亿的节能环保资金,在针对两台机组开展烟尘治理,静电除尘器加装高频电源,更新控制系统;克服重重困难,拆除旁路挡板;采用低氮分层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剂还原等工艺进行脱硝系统改造,降低外排氮氧化物浓度;增压风机增容、串联二级吸收塔等脱硫系统提效等相关环保改造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整合多方资源,不断加快清洁生产步伐,全力推进 “超低排放”系列改造。


该公司全面研究分析旋转极板电除尘、电袋除尘、湿式电除尘等多种国内外先进的除尘技术,结合公司实际,开展了两台机组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通过1号机组脱硫二级吸收塔顶部布置湿式电除尘器科技项目的实施,安装SCR装置第三层催化剂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的合理利用,使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


同时,该公司上下充分认识到环保安全对维护公司形象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两个等同于”,将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素质和前提要求。即:将环保工作等同于安全工作来管理,将环保设施等同于发电主设备来管理。坚定了该公司做好环保这个“硬指标”的决心和信心。


目前,该公司正在加速进行2号机组“超低排放”系列改造。供热期来临前,该公司两台机组均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据目前掌握资料,届时该公司将成为国内首家全部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为改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创建环保工作示范窗口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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