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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制定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时间:2017-06-01 13:35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日前,赤峰市制定印发《赤峰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定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左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旗县城关镇空气质量达标的要基本保持稳定或再有所改善,未达标的要持续改善。

为保障这一目标如期实现,赤峰市今年将全面淘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工程,9月底前,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和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严格落实《2017年赤峰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严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格管控秸秆焚烧,认真落实《赤峰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计划》,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全力推进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与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铜冶炼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工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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