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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发布2017年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推进落实方案(附文件全文及重点工作表)

时间:2017-06-07 10:37

来源:汉中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汉中市关于加快追赶超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汉中市2017年破解难题追赶超越推进落实方案》(汉发〔20177号)要求,汉中市政府就着力破解市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制定并发布《汉中市2017年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推进落实方案》。文件全文及重点项目表如下:

  汉中市2017年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推进落实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实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和“五城联创”,建立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整治,强化治污降霾六项措施,实施铁腕治霾“1+10”行动方案,实现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市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全面实施“河长制 ”,严格污染防治,保障水质安全;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推动污染较大,能耗较高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降低单位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强化尾矿库监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主要举措

  (一)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以中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引领,开展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四条红线划定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建设集约高效生存空间、宜居适度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市林业局、市创建办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加强退耕还林,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实施“城市增绿、景区扩绿、裸土补绿”行动,突出抓好城区绿化、绿色长廊、环城绿屏、绿色家园、绿色单位创建五大绿化美化工程,全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不少于20万亩。(市林业局牵头)

  2. 扎实推进“五城联创”。一是打好“国卫”复审保卫战。按照“三年一复审”和“国卫”创建新标准要求,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新改建36个公厕、6个集贸市场、15个垃圾收集站,以及3条主要大街人行道改造任务和2个健康主题公园及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开展集贸市场达标建设,清除积存垃圾,实施区域绿化美化,确保中心城区通过中、省复检。二是打好“国园”验收攻坚战。大力开展公共绿地建设,重点实施好街头景观、绿化带护栏安装、树池改造、绿篱补栽以及城市北出入口景观改造等绿化重点项目,开展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达到绿化美化双重效果,确保“国园”顺利通过住建部考核验收。三是打好创建“国森”、“国模”启动战。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绿地面积,美化环境,启动省级森林县城和乡镇创建活动,加大科普宣传与森林文化体验,组织开展青少年森林体验、知识活动、主题摄影展等活动,夯实创建基础,启动“国森”创建;巩固“省模”创建成效,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适时启动“国模”创建工作。四是打好“国文”创建持久战。扎实抓好100项测评指标的网络资料报送;精心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增强宣传频次、创新宣传手段,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市创建办牵头)

  (三)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规局、市林业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管、治、罚”全面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督促严格执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抑尘措施;强化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治理,严格管控渣土车、砂石运输车、商砼运输车;加强市容环卫基础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督促各类堆场落实抑尘措施。(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2. “点、线、面”标本兼治城市大气污染源。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取缔“散乱污”违法企业和推进“退城入园”工作;推进涉气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控制。(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3. “调、控、改”持续巩固“减煤”成效。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督促做好煤质检测、煤炭管控工作;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管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4. “车、油、路”统筹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年底前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严把车辆准入关,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大力发展清洁绿色交通,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市中心城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机动车油品质量管控。(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编辑: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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