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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10 15:05

来源:济南市政府

2.完善激励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供销社等配合)

3.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开展上市融资,探索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办牵头)。(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配合上述相关工作)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鼓励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单位的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力、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的基础研究。鼓励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防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等配合)

2.加大适用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应用。自2017年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实施农用地、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在东部老工业区、重点蔬菜种植区等区域适时推广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市环保局牵头)。强化果蔬生产区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广应用,在设施蔬菜栽培和果树种植集中区域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市农业局牵头)。积极推动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的集成示范,加快成果推广与转化。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市科技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济与信息化委等配合上述相关工作)

3.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通过垫资修复、修复+开发+移交等商业模式,推动受污染耕地和工业企业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检测、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牵头)。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等配合上述相关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公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县区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等配合)

引导公众参与。深入开展“污染随手拍”等宣教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土壤环保监督管理。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一网两微”平台、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对偷排乱排废水、废气、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托“互联网+”创新环保公众参与模式,完善环保微博、微信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保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城乡建设委等配合)

2.强化宣传教育。将土壤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属媒体(含新媒体)及各类LED电子屏幕投放环保公益广告,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依托各类环境友好单位创建和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实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将土壤环保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粮食局等配合)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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