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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VOCs排放要求 201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7-09-22 15:35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深化部门沟通合作,落实监管和行业指导责任,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省环保厅在行动实施阶段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督导检查。

加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阶段,通过强化省、市督查,加大对各项行动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管控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各项工作进展、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发挥好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推动臭氧污染防控和大气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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