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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7-12-29 14:45

来源:辽宁锦州市政府

日前,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水平。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和环保改造工作任务。实施节能改造30台机组,装机1118.5万千瓦;实施超低排放改造57台机组,装机2246万千瓦。力争2018年前,完成14座电厂(28台燃煤机组)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作,装机规模1094万千瓦。2017—2020年,新增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力争到2020年,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达标排放锅炉供暖面积达到11亿平方米。此外,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7〕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1日

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省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辽宁”“电化辽宁”工作要求,以保障全省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雾霾天气为立足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以清洁化为目标,尽可能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核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取暖用散烧煤,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能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居民可承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因能制宜,采取适合的清洁取暖策略,优先选取符合居民消费理念的供暖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主导取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价格调节政策,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4.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在全省城镇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城镇中心区,以及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的郊区、农村地区优先推进。

(三)主要目标。

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炊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力争2020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

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中村、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

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天然气取暖。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经济承受能力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盘锦市为重点,在具备管道天然气、LNG、CNG供气条件地区率先实施天然气“村村通”,积极推广燃气壁挂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各市政府)

天然气取暖发展任务

新增“煤改气”清洁取暖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重点在沈阳、大连、营口、葫芦岛市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在全省范围推进天然气冷热电分布式利用项目。2018年前,沈阳、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各推进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沈阳、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其他市至少建成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2020年,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沈阳、大连市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本溪、盘锦市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锦州、营口、辽阳、铁岭、葫芦岛等市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丹东、阜新、朝阳等市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

盘锦市在村村通燃气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取暖“以气代煤”工程。

(二)积极推广电供暖。

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网支撑能力,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等分散式电供暖;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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