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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18-01-18 15:15

来源:环保部发布

1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进展和督查的有关情况。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何文秀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副主任吴殿峰主持发布会。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会。首先我向大家通报一下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过去的一年,黑龙江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大气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打好“蓝天保卫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2017年,黑龙江全省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721台,完成目标任务的138.6%。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对现有使用褐煤的36台锅炉进行改造,完成了29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1018万千瓦。

第二,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

第三,严控机动车污染。2017年,黑龙江全省共淘汰黄标车7.01万辆,占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指标的124.2%,超额完成任务。

第四,严格秸秆禁烧控制城市面源污染。2017年,黑龙江全省省共出动巡查车辆26.5万台次,巡查人员91.6万人次,支持全省49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哈尔滨、绥化2市实现了试点县(市、区)全覆盖。

为了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去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召开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动员工作视频会议,李平厅长作动员讲话,刘伟副厅长主持会议。会议提出,参照环境保护部“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模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何文秀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6个月以来工作进展和督查的有关情况。下面先请何文秀先生做介绍。

何文秀:2017年10月至12月,黑龙江省参照环境保护部“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模式,抽调全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214人(次),以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督查期间,对各地“大气十条”确定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推进,对燃煤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移动污染源治理、城乡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截至2017年底,共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八轮次,检查大气污染源企业1097家,检查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612处,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212件,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472件,涉及企业环境问题740件。

472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中,包括哈尔滨市王岗大街建筑工地等城市扬尘污染问题267件,哈尔滨市道外区十八道街餐饮饭店等餐饮油烟问题82件,此外,加油站油气回收问题18件、秸秆焚烧问题45件、运输车辆扬尘问题13件、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问题2件、烟囱冒黑烟问题3件、汽车尾气问题5件、燃煤散烧问题5件、其他环境问题32件。

740件企业环境问题中,包括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景兴白灰厂、大庆市龙凤区无名废桶清洗厂等“作坊式企业”大气环境污染问题50件,哈尔滨市香坊区老木材加工厂院内散乱白灰厂及煤场、佳木斯市汤原县兴业热力有限公司、鸡西市柳毛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等单位未落实物料堆放防扬尘措施问题285件,齐齐哈尔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60件,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焱热电公司、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兴隆林业局等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8件,黑龙江新世纪中凯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豆萌薯业等单位锅炉冒黑烟问题13件,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有限公司等单位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36件,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等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问题24件,此外,还包括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问题118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38件、VOCs治理问题15件、排污口规范化问题8件、其他环境问题85件。

督查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整改了一批典型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针对督查发现的472件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问题,责成地方政府按照监管职责,依法进行查处整改。针对740件企业环境问题,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101家(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394.25万元,其中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锅炉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巴彦环境保护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该单位金额共计660万元,这是本轮强化督查罚款数额最多的单位。对11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4家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45家(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为及时整改环境问题,改善空气质量,督查中坚持边督边改,对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自第六轮次督查开始,工作重点向环境问题督办整改方向转移,逐一复核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大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已复核企业433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195处,复核各类环境问题771件,其中已完成整改销号的471件。

下一步,黑龙江省环保厅将结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继续组织实施督查行动,开展大气环境执法督查、检查,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管理职责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何文秀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大家提问。

黑龙江电视台: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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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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