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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要求制定燃煤发电机制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

时间:2018-03-20 14:03

来源:合肥市发改委

来自安徽省合肥市发改委消息,该市正在请各地发改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机制、工业企业自备机组)进行摸排,并按照要求制定燃煤发电机制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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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8〕7号)以及省能源局和省环保厅《关于报送2018年燃煤发电机制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18〕26号)的要求,请各地发改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机制、工业企业自备机组)进行摸排,并按通知要求制定燃煤发电机制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同时填报《2018年燃煤发电机制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表》(见皖能源电力〔2018〕26号中附表),并于3月19日(周一)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同时赴电子版。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能源办 徐恒兵   63538166

电子邮箱:nyc63538166@126.com

市环保局 胡晓玲   63508117

电子邮箱:66962572@qq.com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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