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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04-18 10:17

来源:安阳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散烧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要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和实施方案,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确保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要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3.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的原则,汤阴县要加快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等民生热电项目建设。在热电联产供热覆盖区域内,进一步扩大供热范围,达到省定新增供热能力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4.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工业燃煤设施拆改。2018年9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5.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在全市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城市规划区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以及配备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的生物质能(污染物排放符合特别排放限值),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改为燃天然气的,或者新建天然气锅炉的,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或安装除尘脱硝设施,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6.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左右。

(1)积极稳妥推进地热供暖。持续推进全市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评价,摸清资源底数,不断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和管理方式,总结地热能供暖区域连片推进开发利用模式,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城镇新规划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进行复制推广。2018年,全市地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367.4万平方米。

(2)加快开发风电资源。持续推进豫北沿太行山区风带山地风电场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

(3)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2018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万千瓦。

(4)多元利用生物质能。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居民区等为重点,有序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等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在建生物质热电和垃圾热电项目建设,到2018年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力争达到4.8万千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7.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积极协调争取我市天然气指标,力争2018年我市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5亿立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二)着力优化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

8.科学规划城区功能。严格落实《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对于城市公共绿地等规划强制性内容,未经法定程序,在建设时其位置和规模不得修改;2018年年底,启动安阳市市区通风廊道规划研究,推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各区政府,各管委会。

9.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4月底前,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摸底排查;5月底前,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明确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的范围、去向、时序和方式,实现布局优化、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实施关停,有效解决工业围城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0.全面搬迁整治市区禁燃区现有涉气企业。在2018年4月底前,对市区禁燃区范围内的现有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通过综合运用环保达标、行业准入、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多种行政管理手段,提升一批、关停一批、搬迁一批。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排放VOCs的医药化工、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喷涂工段)、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搬迁至专业园区,并提标治理,逾期未按要求搬迁的,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加快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步伐,分阶段明确搬迁进度、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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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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