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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8-04-24 09:39

来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92号)等要求,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攻坚战,强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奋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四川作出贡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2%;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率达到82.6%。力争新增加1—2个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地级城市。全面完成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87个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9.3%,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1.1%,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4.6%以内。力争增加3个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国考断面,消除仅有的2个劣V类国考断面。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确保40个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与信息入库建设;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和周边用地自行监测工作;完成市(州)所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陆域、30个工业园区和30个硫铁矿等矿山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启动实施2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1.实施工程治理减排行动。继续将成都平原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大力推动达州、广安、泸州等市共15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强化玻璃、砖瓦、陶瓷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实施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出台《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指南,完善VOCs排放源清单,加快VOCs监测和管控体系建设。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VOCs污染源达标整治。加强油气回收治理。修订实施成都平原、川南地区臭氧防控方案。

2.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能源、交通为重点推进结构减排,减少过剩和落后产能。依法推动高污染产能退出,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煤改醇基燃料工程、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等。加快城市交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构建大中城市现代交通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建设成都等重点城市轨道交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实施管理减排行动。划定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放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准确率,落实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压产限产、工地停工和机动车限行等强制性措施,大力开展消减雾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善空地联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有效减缓重污染天影响。提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提档升级,重点推进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全封闭、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加快推进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减少秸秆存量;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防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新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查验制度,加快遥感监测等技术装备应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和车用油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在成都等重点地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4.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行动。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省级河长年度目标任务,大力解决岷江、沱江、涪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沱江流域水质达标冲刺行动,组织实施《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沱江流域水质达标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开展德阳为重点的上游区域治理会战,以及成都毗河、资阳阳化河、眉山球溪河、内江威远河、自贡釜溪河、泸州濑溪河等重污染流域的支流治理会战。探索建立沱江流域7市24个国省考核断面“断面长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实施流域水质达标方案为重点,扎实开展污染严重小流域综合整治,强化沿江排污口整治,严格生态流域管理,保障生态需水,加快推进阳化河、球溪河、郪江、江安河、琼江、釜溪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实现阳化河流域水质达标,琼江流域水质全面改善,10个出川考核断面全面达到考核标准。继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已整治竣工74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剩余25条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河塘清淤疏浚,开展截污治污、水系连通、岸坡整治,建设生态型河渠塘坝,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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