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3 13:53
来源:东莞市环保局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 VOCs 企业尾气治理措施提升工程。
工作内容:制定 VOCs 企业尾气治理技术指南和整治工作方案,2018 年 5 月底前明确整治企业名单,按省“一企一策”要求开展整治工作,明确 VOCs 提升工程以提交设计方案和提升后达标监测报告为完成标准。加强日常监测监察力度,加大不达标排放企业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26.开展集中治理试点工程
工作目标: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镇域或工业园区 VOCs 集中治理试点工程。
工作内容:2018 年 5 月底前选定试点镇街或工业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七)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27.强化施工工地管理
工作目标: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拆除工程满足六个“100%”。
工作内容: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监管,确保各类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全市在建工地必须在施工现场每个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东莞供电局、市城建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28.加强违规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控制
工作目标:全市所有违规建筑拆除工程满足六个“100%”。
工作内容:落实违规建筑拆除工程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 100%”等扬尘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29.强化道路扬尘控制
工作目标:提高全市各级道路保洁水平,保持整洁干净,抑制道路扬尘。
工作内容:加强对道路市政设施及施工管理,努力控制施工扬尘。落实环卫作业、垃圾收运密闭化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城市道路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及洒水率,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洒水等方式,加大道路清扫、冲洗及洒水频次,道路清扫每天不少于 3 次,高压冲洗每周不少于 3 次,道路洒水每天不少于 6 次,道路清扫、高压冲洗及道路洒水频次要视实际污染情况适当增加。鼓励环卫保洁单位(企业)引进并使用新型、先进、环保、高效的环卫作业车辆,适时淘汰老旧作业车辆。此外要求严抓环卫作业规范,严禁扫路车“干扫”、作业车辆车身不洁等现象出现。加强绿化养护和洒水降尘。对生活垃圾、杂草枯枝进行清理捡拾,对草坪、绿化带进行修剪整形,所有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对道路绿化带的洒水频率,保持土壤长久湿润。加强道路绿化监管,坚决杜绝养护工人焚烧枯枝、落叶等园林废弃物。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公路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30.加强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的裸露地面扬尘控制
工作目标:全市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的裸露地面完成覆盖,基本不能形成扬尘污染。
工作内容:集中定期开展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裸露地面治理。通过补植补栽等措施,对裸露黄土进行修补。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31.强化泥头车和砂石运输车管理
工作目标:全市泥头车和砂石运输车密要全面实现闭化运输,运输过程中不超载、轮胎不带泥、不出现洒落现象。
工作内容:在建工地落实规范管理措施,使用有密闭装置的泥头车,装设泥头车冲洗设施,严禁泥头车轮胎和车身带泥上路。砂场落实规范管理措施,运砂车必须密闭运输。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重点保障区域对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扬撒滴漏”、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巡查监督和执法查处力度。各镇(街)落实联合执法和管控措施,全面规范泥头车、砂石运输车运输作业。研究制定泥头车、砂石运输车密闭措施标准,出台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登记和牌照管理制度,搭建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管理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32.强化露天焚烧污染控制
工作目标:加大露天焚烧监管处罚力度,确保全市范围内基本无露天焚烧现象。
工作内容:落实镇街(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露天焚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完善部门沟通和协调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蓝天保卫战实施过程中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
2.充分加强东莞市大污染防治办公室(简称市大气办)工作统筹。从环保、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质监、经信、发改和气象等部门各抽调 1 名人员常驻市大气办办公,抽调时间从 2018 年 4 月起,至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为止。市大气办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各部门和镇街(园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问责,对蓝天保卫战开展全过程督查督导,确保重点行动措施得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市人民政府与各责任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清单式”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牵头部门于 2018 年 4 月底前按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汇总形成“1+N”方案。各镇街于 2018 年 5 月底前制定本镇街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各实施方案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项目清单,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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