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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18-06-08 13:40

来源:武汉市政府

日前,武汉印发《武汉市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汉市将统筹抓好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重点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移动源排气监管三大战役,强化社会生活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天气应对,完成省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减排目标,为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打好空气质量基础。全文如下:

武汉市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全市拥抱蓝天行动第一阶段(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开启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统筹抓好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重点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移动源排气监管三大战役,强化社会生活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天气应对,完成省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减排目标,为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打好空气质量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重点行业废气提标改造

1.推进2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力争改造后烟气排放稳定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研究出台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烟气脱硝提标改造的支持政策,力争改造后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3.督促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督促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改造,拆除所有烧结机旁路烟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青山区人民政府)

4.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2019年对燃气锅炉、化工行业,2020年对钢铁、焦化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1.协调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理规划、压减在汉产能,积极开展环保提标改造,促进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档升级,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青山区人民政府)

2.督促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淘汰7#焦炉,力争全年压减100万吨焦炭产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青山区人民政府)

3.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心城区分别完成不少于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别完成不少于2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4.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执法整治,2018年6月底之前制订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压减全市燃煤消费总量

1.全市禁止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不予新建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全市燃煤消费总量在2017年基础上削减150万吨标准煤,全市非化石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9%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3.开展散煤加工销售点整治攻坚行动,2018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散煤加工销售点清理、取缔工作。对在禁燃区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的要追溯来源,并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

4.发布《告全市餐饮单位的一封信》,持续开展餐饮单位燃用散煤专项整治。其中,固定门店内、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由环保部门负责,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餐饮单位由城管部门负责,证照不全的餐饮单位由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依照职责分别负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5.按照“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要求,加快推进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变电站、±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和江北、江南各一座500千伏超高压变电站建设,力争2018年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开展燃煤燃气设施污染整治

1.开展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或者清洁能源改造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依法进行查处并组织拆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禁燃区燃煤炉窑整治,2018年5月底之前各区制订辖区燃煤炉窑整治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力争2018年中心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全面完成燃煤炉窑整治任务,新城区完成不少于50%的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3.各区分别完成不少于2台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确保改造后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4.严格燃煤质量监管,质监部门组织完成对燃煤企业不少于2轮次的煤炭质量抽检。对硫分、灰分超过《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局第16号令)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企业物料粉尘污染治理

1.督促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开展密闭式物料仓建设;对未完成密闭式物料仓建设的物料堆场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物料堆场进出口设置运输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青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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