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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28 10:51

来源:吕梁市政府

2.划定“禁煤区”10月底前全市吕梁市区扩大“禁煤区”,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12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各种原煤散烧。各县市区政府

10月底前吕梁市区现有集中供热锅炉燃料煤硫份不大于1%、灰分不大于16%,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达到标准要求。市住建局

3.县城规划区生活燃煤“清洁化”10月底前12个建成区12县市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0%以上的散煤。各县市区政府

10月底前全市全市其它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以上的散煤。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清洁供暖10月底前吕梁市区及周边吕梁市区及周边81个村3.6万户512万平米分散采暖工程改造,采用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的采暖方式,其中:离石54村24176户387万平方米,中阳12村6712户78.9万平方米,柳林4村2593户31.1万平方米,方山11村2522户15.5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电力公司

10月底前汾阳、文水、交城、孝义城区及周边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方式实施清洁供暖31000户,其中:汾阳5000户、文水5000户、交城5000户、孝义16000户。

10月底前其它城区及周边完成城区及周边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清洁供暖改造33000户。其中:柳林4000户、方山4000户、临县4000户、岚县4000户、交口4000户、中阳4000户、兴县5000户、石楼4000户。

5.淘汰燃煤小锅炉10月底前所有建成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各县市政府,市环保局

10月底前吕梁市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离石区政府,市环保局

6.强化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监管9月底前全市保留的633台燃煤锅炉全部稳定达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否则停产。其中:柳林93台、离石71台、方山47台、临县47台、岚县28台、交口7台、中阳58台、汾阳73台、文水34台、交城35台、孝义74台、兴县25台、石楼21台。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9月底前吕梁市区吕梁市区城南、城北两个热源厂完成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限值标准。市住建局

8月底前离石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公司锅炉,2018年8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10mg/m3的控制要求;离石区政府,市环保局

9月底前离石、方山、中阳市区周边12个煤矿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换,禁止燃用煤炭,逾期停产整治。离石区、方山县、中阳县政府,市环保局

7.加强储煤场监管全年全市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对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储售煤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各县市区政府,市煤炭局、市工商局

年底前全市保留的储售煤场要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要求实施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煤炭局

8.强化劣质煤管控全年全市严格监管煤炭经营企业销售散煤的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的单位及个人,依法取缔非法营运售煤点,严厉打击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全年全市强化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禁止供应和使用抽检不合格的型煤等清洁燃料,对配送的清洁燃料进行抽查检查,对灰分、硫分等指标不达标的,倒查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严肃问责处理。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9.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全市进一步排查区域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纳入淘汰范围的落实“两断三清”,纳入整治范围的落实“先停后治”,整治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10.实施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年底前全市全市19户钢铁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中阳3户、岚县4户、方山1户、交口6户、文水2户、交城2户、孝义1户。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9月底前全市所有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否则停止运行。全市27户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临县1户、离石2户、中阳1户、柳林4户、交口3户、孝义5户、汾阳1户、文水1户、交城2户、方山1户、兴县1户,岚县1户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交城1户、孝义3户2018年实施淘汰。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年底前全市35户焦化企业实施焦炉烟气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治理。柳林1户、离石3户、方山1户、临县1户、岚县1户、交口3户、中阳3户、汾阳4户、文水1户、交城5户、孝义12户。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3月起全市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年底前全市2018年底,所有工业企业完成全面达标监测及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1.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年底前全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902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12.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排放。年底前全市严格执行《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重点企业涉煤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所有涉煤堆场、料场强制开展全封闭改造,未封闭的一律停产。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3.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9月底前全市规范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从严落实建筑工程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出入车辆冲洗六个百分之百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全年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住建局

14.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全年全市规划实施城区机动车过境路改线工程建设和限行措施,对市区街道及范围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采取机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清扫办法进行道路保洁,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封闭运输。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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