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王金南、丁焰、柴发合解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8-07-05 14: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三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三位专家就其中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三年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大气十条》二期,普遍认为是为承接《大气十条》而发布的。那么《大气十条》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对各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何?

王金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着重强化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思想统一、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初步建立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产业、能源结构得到优化,重点行业和领域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大气环境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大气十条》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大气十条》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国办发〔2014〕21号)的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情况进行考核。

经考核,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5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广东、重庆、新疆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良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合格。

下一步,各地要全力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蓝天保卫战目标设定是怎么考虑的?保卫战目标与《大气十条》、“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存在什么关系?

王金南: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部编制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6月27日由国务院正式印发,其中提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上述目标设定主要考虑几个方面:

一是要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源头防治”和“四个明显”;同时延续《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二是要求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环境空气约束性目标,“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已提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生态环境部已将目标分解至各省(区、市),各省(区、市)已将目标纳入各自“十三五”环保规划,并将目标进一步分解至市。

三是考虑到蓝天保卫战时间与“十三五”剩余时间重合,再设立新的目标会对地方目标指标制定、分解、考核、重点任务设定等工作造成混乱。因此,蓝天保卫战对各省(区、市)和重点区域都不再设立新的量化目标,要求各地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问:北京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能否完成《大气十条》目标曾受到广泛关注。请问蓝天保卫战北京市的目标是如何设定的?

王金南:《大气十条》要求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6年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的《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显示,完成该目标形势极为严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北京市和各相关部门、相关省市开展了大量工作,而且工作措施的力度、效果大幅超出了任务要求,全国和北京市最后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压力,导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述问题尤其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以上,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大气治理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我们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结合国家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升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政策实施,多地区、多部门共同发力,多措并举,不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虽然北京市2013-2017年期间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距离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首都功能定位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也出现了新的问题。最新源解析结果表明北京市各排放源排放量都在下降,PM2.5各主要来源占比呈现“两升两降一凸显”特征,移动源、扬尘源贡献率上升,燃煤和工业源贡献率下降,生活面源贡献率进一步凸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新的阶段,燃煤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机动车为主导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工业生产型污染与生活消费型污染并重。因此,北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需要精准施策、需要强化联防联控。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