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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18-07-06 13:38

来源:珠海市环保局

(五)加强移动源治理。

18.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

推动柴油车加装车载诊断系统(OBD)诊断仪,实时读取车辆排放数据,实现对柴油车尾气排放实时在线监控。提升运输行业车辆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重型柴油车(用于环卫、邮政、物流等用途)优先选用安装颗粒捕捉器(DPF)排气后处理装置的车型。

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夜间进城时段、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区域以及公交、环卫、客运、物流等“用车大户”重型柴油车的监管执法力度,并综合运用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对假国III、假国IV等套改车辆的打击,规范车用尿素加注。

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机制,探索制定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排放仍无法达标的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强制报废。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9.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

督促新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全面实现车辆环保信息公开及达标管理。组织对销售环节新车环保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超标机动车的行为。[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0.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制度。

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2018年9月底前完成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平台联网。

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环保检验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高排放车辆、高使用强度车辆的监管,依法查处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强化机动车报废企业监管,确保报废车辆彻底拆解。

[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力争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

按照省的部署推动车用成品油品质升级,推进国VI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工作,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得超过60千帕。[市科工信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2.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施工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各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填报。2018年7月底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信息数据库与各职能部门联网共享信息数据。2018年9月底划定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保局牵头,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公路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3.落实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

加强排放控制区内船舶管理,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含硫量质量比≤0.5%(≤0.5%m/m)的燃油,内河及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含硫量≤10百万分比浓度(10ppm)的普通柴油,依法对违规船舶实施处罚。海事部门每年应保持排放控制区内的单船抽检率达到2%以上,并进一步加强对内河、江海直达船舶的监管,禁止使用船用残渣油。[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海事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24.强化车用、船用燃料质量监管。

加强车用成品油市场管理,开展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专项行动,确保成品油质量达标。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车用汽柴油抽查,2018年抽检覆盖率达到50%。做好符合标准的船用低硫燃油和普通柴油的保障供应工作,加强对水上加油站和船用燃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工、运输、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船用油品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科工信局、珠海海事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5.加强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建设和应用。

大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确定年度建设目标。[市港口管理局、市科工信局牵头,珠海海事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六)加强面源治理。

26.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对《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车行道硬底化和连续喷水保湿、裸露土地全部铺盖防尘网、出口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或按规定设置洗车槽,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出入车辆冲洗)、安装连续密闭施工围档、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压尘等要求,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保证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渣土运输车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清运到制定场所处理。加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联网。要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广东)公示违法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并定期进行曝光。在建工地主管部门按职责范围汇总建立全市施工扬尘项目清单,并定期组织进行现场抽查督导。[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职责牵头,市环保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7.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实行环卫作业全覆盖、垃圾收运密闭化、深化环卫市场化运行机制。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快洒水保洁机械设备的采购配置工作,强化市政道路机械化高压冲洗,建立完善道路清洗保洁机制,推进环保高效道路抑尘剂的应用,加大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科学高效开展洒水抑尘作业,有效清除道路路面和立面泥沙、灰尘、车辆轮胎橡胶粉尘等污染物,降低和控制路面扬尘,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保洁管理水平。[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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