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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7-09 14:00

来源:江苏省政府

日前,江苏印发《泰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泰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厚植生态环境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防治、系统联治,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转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环境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环境审计、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健全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严管,推动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执法,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全社会环保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散乱污”企业全面清除。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7%,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5%以上,全市基本消除劣V类水,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市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不减少、管控类别不降低,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发展

调整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培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坚持“产业压煤、准入控煤、电力减煤”三管齐下,推动非电用煤总量稳步下降,推动耗煤设施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现长效减煤。到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7%,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省下达削减任务,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全社会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环保局等,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强标志性产业,着力构建以大健康产业为牵引,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节能与新能源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0年,三大主导产业规模达4500亿元。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等)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以钢铁、煤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利用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低端低效企业及产能退出,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注重企业退出过程中腾退土地、节能减排等成效,为发展新兴产业腾出资源空间。进一步加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力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在纺织、印染、电镀、机械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

4.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坚持多管齐下,精准治理“散乱污”企业(作坊)。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以“两高一低”行业为重点,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手续不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对符合产业政策但缺少治污设施和环保手续的,要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确保达标运行。各市、区开展镇、村两级工业集中区优化提升行动,优化镇、村工业集中区布局,提升产业层次,淘汰规划水平低、产业层次低的工业集中区,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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