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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发布2018大气防治计划 重点开展七项任务

时间:2018-07-16 09:42

来源:贵港市政府

2.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管。加强贵港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推动建立检测/维护(I/M)制度,严厉查处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为环保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报告的行为。(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质监局、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推进贵港市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探索在入城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对遥感监测发现车辆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法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3.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组织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加强加油站销售油品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供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柴油。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检测,凡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建立企业货运车辆油品抽检制度,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管控。按照国家要求按时段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严控不达标机械的销售和采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开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加强船用低硫燃油的供应保障和推广使用力度,内河航运船舶全面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的供应保障和监督执法。(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贵港海事局按职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局、农机局、质监局、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深化扬尘综合整治

1.实行扬尘场地清单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要对各类建筑工地(住建部门牵头)、物料堆场(环保部门牵头)、渣土场、扬尘重点路段(市政部门牵头)等扬尘场地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扬尘场地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实施集中攻坚治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局、产业园区管委会、交投集团、建投集团、城投集团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严格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管。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强化施工扬尘的防范和整治,所有建筑工地应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工地出入口、场内道路实施硬化并及时清洗,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确保车辆洁净后上路,土方施工实行湿法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不按相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局、产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规范渣土、石料、混凝土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采取密闭运输、安装定位系统,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并在指定地点消纳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质的运输车辆。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保洁工作。(市市政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机局、贵港公路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治理。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地面须硬化处理,划分道路界限,配置清洗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矿石、煤炭码头堆场应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喷淋等设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强化城乡面源污染管控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1.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在露天烧烤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实现“合理布局、集中管控”。(市市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推进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和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模式,加快建立秸秆收运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加大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技术,转变群众焚烧秸秆的旧观念、旧习惯,使不烧秸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监管,及时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市市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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