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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8-09 09:13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国土空间结构矛盾凸显。我省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4609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二位。随着城乡建设用地不断扩张,农业和生态用地空间受到挤压,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矛盾加剧。部分地区国土开发强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国土开发过度和开发不足现象并存。

(四)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目前,我省仍有部分工业企业依法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超标排放、直排、偷排或漏排等问题依然存在,违法排污损害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

(五)部分领域环境管理尚显薄弱。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规范和标准缺乏,管理和监控水平参差不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不清,污染防治措施不健全,有组织排放管理粗放,与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差距较大。各类扬尘源管控依然粗放。各类建材、渣土、粉状物料贮存、周转、运输等环节撒漏问题仍然普遍存在。露天焚烧现象仍屡有发生。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底数不清。车辆尾气治理路面执法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以及黑加油站点等问题依然存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适用范围广、型号种类多、流动性强,排气污染缺乏有效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仍存在“梗阻”现象,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和山东生态环境保护“13691”系统谋划,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坚持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双控,坚持环境质量与排放总量双控,坚持固定源与移动源双控,坚持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双控,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双控,以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规制、市场、科技、文化力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美丽山东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7%以上,全省PM2.5年均浓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力争比2015年改善35%,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新增2个或以上设区的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减少50%以上;设区的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消除大于60μg/m3高值。7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国家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强身壮骨”行动,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2018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省环保厅牵头)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7个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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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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