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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09:5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将飞灰填埋场建设纳入干部挂钩基层机制督促落实,并纳入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绩效和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二)石狮市飞灰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石狮市利用废弃石窟建设飞灰填埋场,目前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预验收,正在试运行。

  2.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与三明市大田县红狮水泥厂签订3万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固化物的转移处置协议,已全部转移。为防止出现飞灰积压,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再次与三明市大田县红狮水泥厂续签2万吨飞灰固化物转移处置协议,截至目前,已转移处置飞灰固化物约1727吨,暂存飞灰0.9万吨。

  (三)晋江市飞灰填埋场尚未完成选址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晋江市建设金井镇飞灰填埋场,确保于2018年底前建成;晋江市英林镇和永和镇飞灰填埋场作为保障性项目,按计划建设。目前:金井镇和英林镇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开展填埋库壁清理、挡土墙建设、库底平整;永和镇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2.创冠(晋江)环保有限公司与惠安县飞灰填埋场分别签订1.5万吨、5000吨的处置协议,分别于2018年2月初、2018年5月24日完成转运处置;与安溪县签订1.5万吨飞灰处置协议,于6月15日完成转运处置;与三明金牛水泥厂签订5000吨的原灰处置协议,已外运3343吨;与三明红狮水泥厂签订3000吨飞灰处置协议,已外运63吨;与福建海峡水泥厂签订3000吨的原灰处置协议,已外运50吨。

  (四)莆田市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飞灰填埋场)已于2017年9月26日完成工程施工建设,10月20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10月27日通过专家验收,11月27日开始处置飞灰固化块,已完成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以前积压的飞灰转移处置。

  二十八、精馏残渣、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缺口,截至督察时,全省待处置精馏残渣量2.14万吨,主要分布在福州、宁德;待处置表面处理废物量2.5万吨,主要分布在漳州等地。大量危险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泉州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缓慢。根据省政府要求,泉州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但该项目推进缓慢。

  (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2017年10月,省环保厅会同经信委、住建厅联合印发《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从能力建设、源头管控、重点整治、执法监管、存量清理等5个方面推动危废处置能力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目标要求,实行挂图作战。2017年以来,全省新增危废经营单位19家,新增危废处置能力34.88万吨/年,其中,焚烧填埋等综合处置能力6.47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13.26万吨/年。

  2.省环保厅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项目建设情况,并结合调度和现场抽查情况,每月对各地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进行现场指导与协调,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建成厦门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莆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工业废物处置场工程、德化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焚烧线等5个项目;漳州市工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中心、邵武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其中漳州焚烧设备已陆续进场安装;福建龙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企业危险废物项目基本建成,已启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工作;福州、龙岩、宁德等地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均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开始主体施工。

  3.组织各地开展危废存量清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危废贮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列出重点清单,实行“挂单销号”制度,重点加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精(蒸)馏残渣和表面处理废物等危废的清理力度。与督察前相比,全省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削减率达91.2%。

  4.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将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与司法部门衔接力度,严查、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91起,其中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32起。

  (二)泉州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缓慢。根据省政府要求,泉州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但该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泉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2017年完成投资2.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前期报建手续已全部完成,焚烧车间设备主线安装已完成,正在调试运行。

  2.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2017年以来,审批新建7家化工行业企业均进入相应专业园区(未审批新建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同时,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项目的建设。

  3.2017年“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泉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476人次,检查7020家企业,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15起,依法取缔企业6家。其中,司法移送5件,行政拘留27件,查封扣押案件128件,按日计罚案件3件,限产停产整治案件34件。其中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起,均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根据省政府要求,永春县、德化县应于2016年底前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但这两个项目均推进缓慢,至今未完成前期手续。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德化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已建成并完成单机调试,正在进行试生产。与厦门龙鑫运输有限公司(飞灰运输单位)、创冠集团环保(晋江)有限公司(飞灰产生单位)就转运、处置等相关事宜完成协商。

  2.泉州市永春县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由于单条生产线规模不符合要求、市场竞争力不足等因素,尚未正式立项,业主已取消该项目。目前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石狮市飞灰填埋场等项目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建设,确保泉州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就地就近安全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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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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