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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2-18 10:52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四十五)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做好数据直联工作。重点工业园区应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在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市环保局牵头)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格、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8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质监局参与)

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铜川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铜办发〔2017〕27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4+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人社局参与)

(四十六)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常态化开展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构建区域环保监管智慧平台,实现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市环保局牵头)

(四十七)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居民健康防护及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要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四十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监督。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部门检测、公安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参与)

(四十九)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实现对区县督察全覆盖,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夯实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区县,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市环保局牵头)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五十)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大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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