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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防止拖欠民企环保工程款,支持民企参与中央环保投资项目

时间:2019-01-23 10:05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通过第三方专业化市场服务,为有环境治理和低碳发展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问题诊断、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综合服务。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治理工程项目谋划和实施,努力做大市场规模。推动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打破地域壁垒,规范市场秩序,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条件,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在招投标等环节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破除民营企业参与竞标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治理工程项目的准入屏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建立生态环境领域PPP项目和政府、国有企业环境治理项目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推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依法严格履约,防止拖欠民营企业环保工程款。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过程中,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

(六)完善环境法规标准

加快相关领域环境标准制修订。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完善环境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全面筛查并梳理现有环境标准,针对亟需破解的瓶颈问题制订标准修改单,稳妥有序推进标准修订工作;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细分行业环境标准,为依法依规监管提供支撑。加强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确保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有效衔接。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高于国家标准或细分领域的行业自律标准,以及指导企业达标排放的相关规范及指南。在制定出台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关切和诉求,在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出台前,加强合法性审核,在标准制定时系统谋划、超前布局,在标准实施中,为企业预留足够时间,提高政策的可预期性

(七)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移动APP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跨区域间协查、联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文执法。工商联要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帮助民营企业落实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严格禁止监管“一刀切”,充分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对民生领域和“散乱污”企业整治、错峰生产、督察、强化监督等工作,出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规范引导。各级工商联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交流座谈,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积极搭建民营企业与环境监管部门沟通平台,发挥民营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对环境监管执法进行民主监督。

四、提升环境服务保障水平

(八)加快“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做好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划入整合和取消下放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行政申请材料。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中介服务及涉企收费事项。加快推进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检测和排放检测“三检合一”。

进一步调整环评审批权限,改革环评管理方式。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环评内容,落实并联审批要求,不得违规设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减少环评审批报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将项目审批法定时限压缩一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少走弯路。

(九)增加环境基础设施供给

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加强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治理设施建设,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配套条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增加透明度,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对外提供经营服务。

推动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供给水平,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实现对园区内所有应纳管企业的全覆盖,污水应收尽收,指导服务相关行业企业做好污水预处理,为园区内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园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十)强化科技支撑服务

加大科技攻关,突破一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综合技术方案研究,及时更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目录。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筛选和发布一批优秀示范工程,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中,及时了解和密切关注民营企业污染治理存在的技术难题,提供针对性服务。

依托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污染治理咨询服务。鼓励组建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共同参与的绿色技术创新产业联盟,推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组建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制定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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