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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 | 环境执法将规范 环境执法“最强音”再释放

时间:2019-03-19 14:25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凡

2018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关系到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能否落地,关系到政府能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关系到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重大部署能否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机制,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问责,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作出制度性安排,既是立足当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也是着眼未来,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

针对环境执法,今年的两会又释放了怎样的声音?让我们一起聚焦2019年全国两会,聚焦环境执法,一起倾听代表委员们对环境执法的看法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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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环保严禁“一刀切” 下一步将规范环境执法

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一刀切”行为,对污染防治毫无裨益反而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并将其形容为“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

下一步,将规范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在这方面做好工作,尤其是规范好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真真正正设身处地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增进这方面的意识。

具体来说,将主动为企业治污提供技术上支持和帮助;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进一步建立完善,使企业绿色发展有更大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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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 用法治的力量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碧海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继续把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碧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还要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还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预工委联合听取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环资委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的调研。

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是依法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计划今年的4—6月份开展检查,8月份常委会听取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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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四川省委会主委,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

要让环境违法者得不偿失“倾家荡产”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相继制定或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环评法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司法,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但是,当前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主要因为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致使违法者收益远远大于成本或者代价。抓紧解决这个问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要求。

对此,黄润秋建议,一是完善重典治污的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制定时间较早、处罚力度偏软、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的法律或相关条文;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针对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完善处罚种类,提高罚款额度,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三是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六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完善综合性激励机制,树立一批生态环境守法“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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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会发言人张业遂。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翟子赫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

2019年将制定长江保护法

今年立法任务的确非常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他重点提出要推进四方面立法工作,其中之一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他表示,2019年将制定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并且,今年的立法计划已初步拟订,将根据本次大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及时公布。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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