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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9-04-28 11:37

来源:生态环境部

四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呈下降趋势。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湟水民和桥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且Ⅲ类水质占比进一步提升。全省5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为100%。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8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6%、高出国家确定目标9.9个百分点。西宁、海东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4%。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完成了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乡公共厕所及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11014座,加快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湟水流域城镇周边村庄污水等问题的解决。

五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出台《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市(州)实行年度绿色评价,对地处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制定《青海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出台《三江源国家公园功能分区管控办法(试行)》,组建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片区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及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试点。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覆盖全部水域的省、市(州)、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有序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定《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

六是践行绿色行动公众意识得到增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等省领导积极参加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环保“五进”和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组织“走进三江源”网络媒体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启动实施“生态教育进课堂”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全省中小学日常教育中。将“绿色细胞”创建工程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有机结合、联动推进,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湟源县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三、对标“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扎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奋力推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一优两高”战略,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省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青海工作“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上来。把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推进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大西宁”、城乡统筹和农业现代化“新海东”、开放“柴达木”、特色“环湖圈”、绿色“江河源”。着力打好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发展、特色农牧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四张牌”。

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好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三江源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监测评估预警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持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四是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坚持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硬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和防止弄虚作假,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问题整改经得起实践检验,让群众满意。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契约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继续扎实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体制和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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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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