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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8 10:18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

六、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三)加强各类园区建设管理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十四)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在确保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玉门油田分公司水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继续巩固国电电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成果。积极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排查辖区内钢铁行业企业,年内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

深入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深度治理。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十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逐步推进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完成省上下达我市VOCs排放总量年度控制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七、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提升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二十七)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

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的集中监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大气办要组织市直成员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冬防”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八)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帐式、网格化管理。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坚决予以取缔;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

(二十九)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管车、控量、限行、治理”为基本抓手,统筹油、路、车管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排放、销售不达标油品等违法行为。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完成省上下达年度柴油货车治理任务。(市交通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把工业窑炉治理作为日常督查检查的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强化煤气发生炉准入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八、强化区域联合防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十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县(市、区)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逐步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面开展酒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三十二)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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