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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时间:2019-07-10 09:17

来源:中国政府网

第一,督察可以有效地提升地方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在意识和认识上不断提高自觉性。督察不仅仅是一个“工作体检”,更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种“政治体检”。通过这几年督察,我们深刻感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刚才在休息室的时候,我跟主持人还在讨论这个问题,主持人在地方挂职期间,感受到这些年地方确实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点我相信大家都有相同的感受,就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责任意识方面明显增强了。我们感到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不重视、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有明显的变化。这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变化很大。这些思想上的变化,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督察可以有效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举几个例子,比如在新疆,通过督察统一大家的思想,明确禁止“三高”项目进疆,就是“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不能进新疆。比如在内蒙古实施了以水定产,有多少水,发展多少产业,使得一些高耗水产业得到了有效遏制,过度发展得到有效遏制。比如在广东东莞有一个华阳湖地区,之前污水遍地、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经过这几年的整改,现在已经变成了国家级湿地公园,实现发展的华丽转身,督察的倒逼作用还是显现出来了。

第三,督察可以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通过对一些污染重、能耗高、排放多、技术水平低的“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环境,从更深层次激发了生产要素的活力,有效解决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使合法合规企业的生产效益逐步提升,这些年也有大量的例子。

第四,督察可以有效推动一批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对一些绿色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比如大家非常关注的黑臭水体的治理。这些年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强力推动之下,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家知道,污水管网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不修管网,城市的水环境好不了。在这个治理过程中,初步统计,政府累计投资了1140亿元,新增污水管网19872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设施)30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15万吨/日。这些一方面解决了生态环境问题,一方面也拉动了经济的增长,同时还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应该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都得到了提升,实现了多赢。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党组审议通过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我想请问一下翟部长,在督察别人的同时,如何做到自己不出问题?谢谢。

翟青:

在督察别人的时候,怎么保证自己不出问题?这也是作为督察工作组织者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早在2017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党组就出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这份文件对督察组、对督察组成员提出了严格要求,这份文件当时定了10个方面,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要求在督察进驻的当天,就要把这个纪律规定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出去,来让被督察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督察组和督察人员的行为。另外,我们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也是部党组制定的另外一份文件,要求督察组在进驻的当天,就要组建临时党支部,要加强学习,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也就是说在督察期间,是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发挥作用的,还要实施“一督察两报告”制度,在督察结束以后,不仅仅要提交督察报告,而且还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近期,我们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最新要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又作了新的补充完善,新修订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在今年5月份已经施行。一是充分体现了督察的政治属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在纪律规定里非常明确的提出了。二是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督察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依规依法,要坚持客观公正,我们要求每个督察组每位督察人员都要聚焦、精准、深入,要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提出严格禁止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对这些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还要切实减少被督察对象的负担,这也是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写进新修订的纪律规定里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督察组的同志们在进驻期间,要轻车简从,对地方的陪同、接待都有明确的要求。如果有搞层层陪同,也必须亮明我们的态度,要坚决制止。打铁必须自身硬,在督察工作中,我们就是要严格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相关要求,管住我们的口、管住我们的手、管住我们的腿、管住我们的眼,做好“四管”,我们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要为督察的深入开展奠定重要基础。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每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都会公开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这一方面是好事,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方的日常监督执法在哪里?为什么这些问题没有在日常的监督执法时被发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地方日常监督执法是什么样的关系?谢谢。

翟青:

这个问题的角度还是挺新的,同志们看到的、媒体上发布的大多是一些反面的典型案例,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这些案例。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地方所发现的问题、查处的问题,远远多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发现的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地方日常监督执法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要通过发现一些典型的案例,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发现一些点上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来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相互之间是这么一个最基本的关系。谢谢。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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