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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9-08-19 10:40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

日前,山西阳泉印发《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完成《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焦化行业深度治理、散煤清洁化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争取性指标

1.市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30%;平定县、郊区、城区、矿区、开发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30%;2018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盂县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40%以上。

2.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退出倒数20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转型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产能量要与淘汰已有建成焦炉产能量挂钩,实施减量置换。(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区域内分散焦化企业的整合力度。(市工信局牵头,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快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9年9月底前,完成阳泉市水泵厂、阳泉市阀门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搬迁改造逾期不能完成的,永久停止原址重污染生产工序;2019年6月底前,启动阳煤集团天成煤炭集运站的搬迁工程,秋冬季期间暂停生产,2020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搬迁改造逾期不能完成的,永久停止原址生产。(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平定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且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机焦炉淘汰工作。2019年6月底前,制定炭化室4.3米及以下、炉龄10年以上焦炉淘汰时间表,并向社会公布。(市工信局牵头,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压减山西阳泉郊区和泰荫营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能60万吨。(市能源局牵头,郊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

5.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持证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凡未按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无证排污责令停产;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全面推进焦化行业深度治理。

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在完成焦炉废气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基础上,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2019年9月前,完成所有生产环节,包括各类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全面达标整治,在生产区域、厂界四周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在原煤及焦炭进出口设置视频监控,建设环保设施智能监控系统,所有监测、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积极推进干法熄焦改造。鼓励焦化企业主动开展炉体封闭改造。加强焦化行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树立行业绿色发展典型。(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开展有色烟羽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台32万千瓦机组、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台35万千瓦机组有色烟羽治理,减少烟气中污染物。(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强化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推进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煤炭(含洗煤)重点行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做到生产设施和工艺过程无跑冒、生产环境无异味,物料密闭存储堆放、密闭传输、密闭运输,厂区及厂外运输道路清洁硬化,运输车辆车身车轮出厂前清洗。加强进出厂区运输通道环境整治,划定工业企业厂外扬尘管控责任区,纳入企业扬尘及无组织整治范围。2019年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53家、64个生产环节及点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强化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更新完善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综合治理情况评估,对照标准实施全行业、全过程、全指标整治,对治理效果不佳的企业VOCs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完成最终效果评估。完成74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加强对已完成VOCs治理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鼓励夏季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或生产工序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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