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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历程

时间:2019-09-24 10:41

来源:生态环境部

3. 严格法规标准。2014 年发布实施了我国首部以PM2.5为主要目标的地方大气污染治理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模式和法律要求。2018 年又对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发展和实际需要。同时,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大气污染控制标准的地方标准,注重发挥其引领和倒逼作用。截至 2018 年底,在用的北京地方大气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已达 45 项,涵盖燃烧源、移动源和工业污染源等方面,为实施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提供了重要的标准体系支持。

(二)推进区域联防

自 2013 年以来,北京市将区域协调、联防联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强化跨区域协防共治。

1. 成立协调机构。2013 年底,北京市牵头,获得原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等七部委和河北、天津、内蒙古等六省(市、区)的支持,成立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2015 年 5 月,河南省、交通运输部又加入协作机制。2017 年,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规律,原环保部将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的 26 个城市(“2+26”城市)确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作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2018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升级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从国家层面推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2. 统一规划和政策。从 2013 年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和原环保部等国家部委,先后发布了针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多项规划方案和年度措施,提出统一要求。2016 年京津冀三地统一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2017 年“2+26”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油品、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等,对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加强合作共治。2015 年,北京市与河北保定市、廊坊市建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结对合作”关系,对上述两市在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大型燃煤锅炉污染治理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为区域合作治理大气污染作出示范。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协作,区域内多地共同开展新车一致性检查,实施机动车排放违法行为异地处罚。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七省(区、市)空气质量、重点污染物减排等信息实时共享。联合应对空气重污染,2017年在“2+26”城市范围统一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规范了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程序,及时启动区域性重污染应急,协同采取减排措施。通过区域联防共治,2013—2017 年区域减排为北京PM2.5年均浓度下降贡献了 7μg/m3,贡献率为 23%。

(三)实施精准治污

北京市根据 PM2.5源解析结构,突出主要矛盾,采取“点穴”的方式,集中力量精准发力。

1. 采取“煤改电、气”的方式,调整能源结构。一是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相继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替代燃煤电厂。截至 2018 年,累计完成 4.08 万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基本实现了全市无燃煤锅炉。二是开展散煤治理。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方式治理散煤,目前平原地区已基本实现“无煤化”。三是经济补贴。实施“煤改电”低谷电价政策,夜间时段用电优惠,通过增加第一阶梯气量,减少用户的经济负担,让群众用得起,巩固了“煤改电、气”的成果。截至 2018 年底,北京市燃煤消费总量下降到 400 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 96% 以上,与燃煤直接相关大气污染物 SO2浓度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相当。2013—2017 年锅炉整治、民用燃料清洁化措施减排对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为 35%,对 SO2减排的贡献率为83%,对 NOx减排的贡献率为 29%。

2.“停、退、治”三管齐下,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 年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二是以退促降。2013 年以来关停了 2600 余家印刷、铸造、家具等行业的一般制造业污染企业;完成 1.1 万家“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处置,对工业污染源全部采取了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措施。三是以治促降。在全国率先实施 3.4 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单台减排氮氧化物 50% 以上;组织实施了 400 多项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完成了火电、造纸、水泥、钢铁、石化共计 51 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2013—2017 年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减排对 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为 17%,对 NOx减排的贡献率为10%,对 VOCs 减排的贡献率为 49%。

3.“车、油、路”治理同步,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一是加严地方标准。目前,北京市制定和修订了 30 余项地方排放标准,涉及新车、在用车、油品等,促进了汽车行业环保的技术进步。二是加强在用车改造。2015 年,对 8800 辆选用 SCR 系统的国四、国五排放标准在用柴油公交车进行排放改造;自 2016 年 1 月起,对新增公交、环卫、邮政、班车、校车、旅游、机场巴士、渣土等 8 类车辆安装颗粒捕集器;至 2018 年为 5 万余辆使用 2 年以上的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器。三是区域限行,促进老旧车淘汰。自 2015 年 12 月开始,在全市区域内限禁止黄标车行驶;自 2017 年起国一、国二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内限行;自 2018 年 11 月起,全市域内禁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小客车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至 2018 年共计淘汰老旧机动车216.7 万辆。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车,累计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20 万辆;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排放。2013—2017 年机动车治理措施减排对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为 6%、对 NOx减排的贡献率为 46%、对 VOCs减排的贡献率为 16%。

4.“人防”与“技防”结合,治理扬尘污染。一是治理施工扬尘。对施工工地设定了“6 个百分百”要求(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存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均为 100%)。每年对全市约 2000 个建筑施工工地、150 余家混凝土搅拌站实施视频监控;至 2018 年共完成了 8000 多辆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安装卫星定位。二是治理道路扬尘。城市主要道路每日清洗两次以上,二级道路每日进行机械冲刷和清洗,每月对主要道路进行尘土残存量检测并对社会公布,全市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 88% 以上。三是扩大生态环境容量。扩大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系等水域面积;开展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60% 以上。2013—2017 年扬尘治理措施减排对 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为 7%。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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