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附项目 汕头市VOCs整治与减排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时间:2019-09-27 10:39

来源:汕头市政府

(九)推进练江流域印染企业清退入园工作

结合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现有纺织印染企业依法进入印染基地建设、生产和经营,园区外印染企业一律不再延续排污许可证,依法全部停产退出,对无证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逐步搬迁入园生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移动源VOCs污染防治

(十)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

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轻型汽油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ORVR),显著降低蒸发排放。全市实施摩托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淘汰到期的老旧轻型车辆和摩托车。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在用车环保检验等监管力度,实现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维修企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推行轻型汽油车燃油蒸发检测,确保活性碳罐正常运转。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加强加油站尤其是民营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9年1月起,全市销售国VI车用柴油(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2019年1月起,全市销售国VI车用汽油(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蒸气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kPa)。提高燃油清洁化水平,加强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从2019年起,全市范围加快更新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鼓励替代燃料在公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到2020年,全市公交车电动化率达到80%以上。加快规划布局和建设充电站、充电桩。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城市交通运行需要的充换电配套设施及安全服务体系。

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加强城市路网设计的合理性,探索实施高峰限行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和怠速时间。鼓励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

(十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汕头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划定的低排放控制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如电动或天然气动力工程机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

减少油品周转次数,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已安装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面加强运行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汽油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视情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油气回收效率提高至80%以上。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经营单位应做好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转。鼓励船舶使用靠泊岸电,2020年1月1日起建造的150吨以上的油船应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汕头海事局)

五、开展面源VOCs污染防治

(十四)推进绿色装修

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和胶粘剂等产品。室内装饰用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标准,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鼓励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涂料和胶粘剂。到2020年,全市建筑内墙涂饰设计全面使用水性涂料,外墙涂饰设计80%以上使用水性涂料。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VOCs含量产品。鼓励使用装修标准合同,推荐增加环保条款,培育扶持绿色装修企业。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强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逐步使用水性、高固份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有喷漆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促进行业钣金喷漆集中式、节约化、环保型发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漆和烘干操作应在喷烤漆房内完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依法查处整顿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漆作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六)加强干洗行业监管

开展城市建成区内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建档,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加强干洗设备的管理,防止干洗剂泄露。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加强餐饮油烟控制

加强餐饮行业监管,推进小区餐饮配套用房及专用烟道设施建设落实。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排放油烟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采取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宜采用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油烟处理设备。饮食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实施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