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10-30 09:14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二是系统谋划。聚焦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以压实责任、协同共治、多元参与为重点,抓好湾长制的顶层设计和发展定位。

三是实践推进。按照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率先在渤海出台湾长制指导意见,结合环渤海三省一市实际情况及各主要海湾的环境特点,探索具有普适性和区域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也探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之后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行湾长制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1.jpg

封面新闻记者

上半年我国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6.7个百分点

封面新闻记者:海洋环境监管职能转隶生态环境部门已经一年多时间了,“打通陆地和海洋”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我国海洋环境是否有明显好转?

霍传林: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之后,打通了陆地和海洋,这也是李干杰部长经常讲的“五个打通”之一。一年多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融入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整合优化、融合增效,正在向“表里如一、形实一致”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了陆海统筹的有效合力。

去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提出了陆海统筹“四个衔接”的基本思路。借这个机会,我也汇报一下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一个衔接是,陆域(区域、海域)环境保护衔接要与海洋环境质量要求相衔接,以实现污染物入海监管方面的以海定陆。在这一方面,我们强化了陆海污染的联防联控,特别是强化了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从陆上抓起的基本思路,在渤海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检查整治和劣V类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整治的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两道“闸口”,初步实现了陆海统筹、河海联治。

第二个衔接是,沿海陆域产业布局要与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衔接,实现产业布局方面的以海定产。在这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门槛作用和引导作用,促进陆域和海域“三线一单”在管控条件、准入类型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同时在开展沿海地区规划环评、工程项目环评的过程中,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注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逐步实现产业布局方面的以海定产。

第三个衔接是,陆域海域综合治理规划、工程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相衔接。在这一方面,我部同步启动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注重流域、区域、海域在管控措施、断面要求、治理目标等方面的衔接,确保“十四五”期间从规划层面、从起始阶段就充分体现陆海统筹的理念。

第四个衔接是,统一陆海生态环境监测布局,以实现标准和数据相衔接。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陆海统筹、全面覆盖、聚焦重点的原则,对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行了整合优化,涉及1434个海水水质监测站位、195个入海河流国控监测断面和453个日排放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实现了陆海监测网络的整合优化、融合增效。

通过上述工作,2019年上半年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为76.5%,较上年同期增加6.7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13.2%,较上年同期减少2.1个百分点。

陆地、海洋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医整体观非常适用于陆海统筹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黄河流域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研究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将陆海统筹这个长期课题和系统工程研究好、规划好、落实好。谢谢!

1.jpg

新京报记者

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 必要时将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新京报记者:我想提问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了第一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请问专家组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刘友宾:突发环境事件不仅影响环境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延续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一些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仍有发生,总体看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发挥专家团队的支撑作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设立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家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出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界定了专家组的定位和组成方式,规定了专家的入选条件和职责任务,明确了专家激励和保障措施,保障专家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充分发挥,切实服务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专家组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应急科学研究。探索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规律,推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丰富应急技术的储备,开展应急状态下污染物排放或者控制标准体系的研究等。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