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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今年主攻方向

时间:2020-01-22 10:51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五是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守好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突发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是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

2020年: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下降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水环境质量,优良水质断面保持在32个以上;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之后稳定达标;力争实现地表水国考断面年底前全部退出劣V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7.6%、18%、20%、2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率3.6%。

为完成好上述目标,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坚持“转型为纲”,年底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形成覆盖全省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环境友好、生态适宜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规模;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有利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在总量指标、环评审批、资金支持上大力倾斜,全面释放充足的生态政策红利。对不符合、甚至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污染、高耗能污染项目,严管严控,倒逼转型升级、有序退出,加速经济“腾笼换鸟”。

坚持“项目为王”,围绕“521”工程、“四网”会战所涉及的标志性、引领性大项目、好项目,对标对表、提前介入,大开绿灯、快审快批,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全方位、全过程做好要素配套、服务保障和分析调度工作,确保项目早起步、早开工、早达效。以开发区规划环评为重点,力争在一季度完成所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

坚持“改革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动网上“不见面审批”,加快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力争“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坚持“创新为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支持企业“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发展“飞地经济”,对提档升级的大机焦项目,以及资源能源利用率高、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全面兑现各项环保激励政策。引导我省环保产业龙头化、规模化、科技化发展,对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对跻身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并将其技术成果在全省推广运用。要持续开展万名环保干部入企服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企业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治污水平,全力打通环保服务的“最后一步路”。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计划,全力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

产业结构方面:积极落实焦化压减产能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太原、临汾、长治等市要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淘汰任务。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30”区域内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必须退出。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和综合整治,按照“四个一批”的原则,该集中的集中、该规范的规范、该治理的治理,不搞“一刀切”。

能源结构方面:持续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10月底前,全省市县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区域8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强化禁煤区管控,未完成禁煤区划定工作的要加快进度,“禁煤区”内不得销售散煤,现有散煤及燃煤设施必须清除。

运输结构方面:落实多部门机动车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油、路、车”治理,大力推进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全省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出省煤炭、焦炭基本实现铁路运输。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用地结构方面:持续推进城市环境大整治和绿色工地建设,各市降尘量稳定达到9吨/月﹒平方公里的考核标准。

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继续强化京津冀及周边4市、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精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坚决落实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确保做到预报预警提前,应急响应及时,预警启动果断,减排落实有力。我们还将对企业开展协商式减排,鼓励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污染源在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的基础上,增强大局观念,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及“十三五”碳减排目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把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作为碧水保卫战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精准开展污染排放源治理,7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推动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各市要紧紧围绕目标,制定水质改善方案,谋划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年内11市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黄河流域各县(市、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5%。今年9月底前完成黄河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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