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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建系统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0-03-24 11:14

来源:德州市住建局

2月24日,德州市住建局印发《德州市住建系统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至3月底,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道路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实施扬尘防治集中攻坚战;4月至12月,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土方开挖、回填和后期配套施工三个阶段。房屋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以及“五个百分之百”专项技术要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扬尘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楼体立面按国家行业标准密网封闭,楼内垃圾及时密闭清运,施工围挡和架体四周以及主要道路沿线必须设置自动喷淋,严控高空飘尘。

德州市住建系统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委、扬尘专业委员会各项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房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市政工地认真执行《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拆除工地按照《山东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技术导则》要求,落实“五个百分之百”。

(二)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扬尘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

(三)楼体立面按国家行业标准密网封闭,楼内垃圾及时密闭清运,施工围挡和架体四周以及主要道路沿线必须设置自动喷淋,严控高空飘尘。

(四)重点整治土方开挖、回填和后期配套施工三个阶段。

(五)3月底前,扬尘防治效果显著改善;12月底前,扬尘防治常态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时间:即日起至3月底,打一场扬尘防治集中攻坚战;4月至12月,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整治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道路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工地。

三、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完善台账清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完善房建、市政和拆除“三类工地”扬尘防治监管台账,参照《德州市污染防治攻坚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所有工程都在监管范围之内,台账动态更新情况及时报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

(二)落实包保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每一个工地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责任人全过程包保,全方位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在包保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扬尘问题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对包保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执法检查。集中攻坚期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人员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重点整治“覆盖不严、冲洗不净、数据异常”三大突出问题;特别是国控省控监测点附近的工地要重点关注,排放指标高于临近国控和省控监测点数据的,及时责令整改;日常施工中,使用防尘网覆盖的,网眼不得少于2000目/100cm2,不达标的,一律更换,确保防治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四)加大处罚力度。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双通报、两必罚”制度,即:通报县(市、区)主管部门、通报责任主体,必须处罚责任单位,必须记入不良诚信体系,处罚情况定期在市局网站公开,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五)实行包县督导。集中攻坚期间,对各县(市、区)每周至少督导一次;4月至12月,每月至少督导一次,督导情况作为本月考核结果上报市生态委,纳入对各县(市、区)排名的依据。局城建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质量安全中心,及时将督导情况报局质安科,质安科汇总后上报市生态委。

(六)持续保持提升。冬防集中攻坚行动结束后,要立足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认真总结冬防集中攻坚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扬尘防控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扬尘监管,不断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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