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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时间:2020-03-30 16:3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31.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积极宣传环境治理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伴随式采访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监控舆情,第一时间发声,正确积极应对,防止舆情发酵。

32.广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大型公众参与性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33.严格禁止生态环境监管“一刀切”。全面梳理和规范执法事项,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尽职免责和失职问责机制。创新执法手段与监管方式,明确原则上不现场检查和减少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适度调整行政处罚方式,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执法。

34.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不断提高日常执法效能。聚焦打好“四场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35.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三期工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质量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加强监测评价结果应用,完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制度。

36.不断加化环境监测质量监管。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和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坚决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

(五)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政策体系。

37.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完成《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3项地方环保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38.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完善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调度,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六)强化环境治理支撑保障。

39.不断加强环境科研工作。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污染源普查成果运用。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战略研究和环境承载力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合作和联合攻关,制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配套措施。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关中地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

40.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推动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和业务协同发展。

41.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绩效评估,研究提出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精心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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