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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时间:2020-04-22 10:13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13.强化机动车环保排放监管。严格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开展“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实现机动车登记信息与排放检验信息交互工作,建立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信息与安全检验信息联网共享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落实)具备条件的4000辆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实现联网,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并实行国、省、市三级联网,建立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抓拍系统取证、公安处罚工作机制,倒逼高排放车维修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2020年10月底前,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重点运输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落实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路查路检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严格实施 I/M 制度,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须按要求及时维修。(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进入潞州区、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高新区建成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必须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潞州区、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健全完善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数据库,建立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消除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快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构建交通污染监测网络,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重点监控评估交通运输污染情况,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市生态环境局落实)

14.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实施“黑加油站(点)”动态清零。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油品质量抽检结果。组织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油品予以收缴,并倒查来源。引导加油站规范经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15.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基本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新购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和已报废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县区政府落实)

(四)坚决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

16.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完成太行山、太岳山绿化、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任务。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用地、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地、“街头游园”“口袋公园”等公用设施。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大力提高主城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力争达到41.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服务中心、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17.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台账,持续开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8月底前,关闭主城区建成区及周边露天矿山。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由所在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配合,县区政府落实)

18.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企业周边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堆场清理。对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门面与道路连接带未硬化区域实施绿化或硬化。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干线公路平交道口、店铺门前硬化。(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牵头,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推进城乡垃圾清扫保洁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清洗频次,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县城达到65%以上。经常性组织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院、住宅小区,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设施保洁清洗。(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19.全面加强降尘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和运输。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配合,县区政府落实)加快城市绕城公路建设,开展对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依法重处超载抛洒行为。各县区参照主城区针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县区政府落实)巩固降尘整治成效,降尘量稳定低于9吨/月·平方公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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