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9-08 10:00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上海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对VOCs排放做了详细规定。详情如下:

1.jpg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环境噪声、核及辐射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长三角一体化环境保护标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的制药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本标准未涉及的指标项目,按照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

本标准是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或排放限值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相适应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提出制定,技术归口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除了最低去除效率外均为最高允许限值。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规范性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组: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

江苏组: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组: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

本标准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的制药工业指GB/T 4754-2017中规定的医药制造业(C27),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中药饮片加工(C273)、中成药生产(C274)、兽用药品制造(C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和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C278)仍执行GB37823的要求,不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37823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苯胺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