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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时间:2023-07-12 11:36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2023年度云南省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行业范围主要是: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工业行业。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要求,现将我省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2023年度云南省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行业范围主要是: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工业行业。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相关行业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自行注册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详见附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后,在平台上提交给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州(市)按照工信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网站进行初步审核,逐级上报,并将有关上报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作为审核附件上传。请州(市)工信主管部门详细核对县(市、区)账号密码名单,如有未分配到账号密码的请与省工信厅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各县(市、区)及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报告分别报送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推荐上报。省工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郭明宇0871-63512586

省生态环境厅鲁瑨0871-64154528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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