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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

政策类型 指导文件 颁布日期
发文单位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号
摘要 方案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方案,治理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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