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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个行业《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发布

政策类型 指导文件 颁布日期
发文单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文件号
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 企业 大气污染 污染治理
摘要 日前,山东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适用于玻璃纤维(玻璃钢)制造、机动车维修、板材、制药、农药、铸造、焦化、橡胶制品加工、橡胶再生、皮革鞣制加工、塑料制品加工、涂料油墨制造、纸浆制造、日用玻璃(陶瓷)表面处理、彩钢板制造、有机肥制造、合成香料加工、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表面涂装、印刷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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