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标准 > 正文

河北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重型城市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标准类型 地方标准,国内,控制与排放标准 实施日期
发文单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号
关键词 尾气治理 大气污染 车辆排放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执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原始文件存在, 请点击右侧“下载文档”按钮,下载文件,如无下载按钮可能是下载权限不够,请先会员登录

标准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