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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再议:从日本污染控制谈我国焚烧社会成本问题

时间: 2017-04-1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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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芬芬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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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芬芬,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长期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本科、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硕士,后到日本京都大学留学。近年来主要从事城市污泥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以及二次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附: 

关于《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 的进一步分析与说

(来源:焚烧成本课题组 律媒百人会)

2015年3月22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发布,通过界定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利用公开数据核算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约为1089元/t,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社会成本为2253元/t。报告发出后印发业内各种争议,包括徐海云等人都对报告提出了质疑,4月1日,焚烧成本课题组针对相关质疑作出特别申明,具体如下,仅供参考。

1、评估方法从社会角度出发

评估基于废弃物管理的LCA框架,传统的公式为:系统总成本=所有环节成本之和=各环节内部净成本之和+各环节外部成本之和=(各环节内部成本-各环节收益)+各环节外部成本。此处,内部成本由于涉及处理厂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运行维护等内部数据,在目前的信息公开条件下难以获得,因此,做不到用内部成本对我们的估计进行核查。但处理厂的内部成本与内部收益之和,应为公共财政支付的所有补贴及费用之和,因此,在焚烧厂收益率10%以下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支出可用于估计内部成本。

站在社会角度,从公共财政、公众支付(自愿或非资源)、捐助的角度,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这一计算方法精度要求较低,更多是估算。此次采用的数据具有明确的出处和计算方法,遵守保守的原则,只计算直接成本,未包括间接成本。结果应当都是保守的。

2、台湾省垃圾量统计方法一直未变,垃圾清运量下降,资源回收率提高是事实

徐海云先生用2014、2015年两年的焚烧量数据说明台湾省的垃圾量一直在增长,认为台湾省垃圾减量是“统计出来的”,这是不科学的。我们的报告采用的是减量较好的台北市的数据,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从1998年1.42kg,降低到2015年的0.28kg,降低了近80%。从台湾全省的情况来看,各项统计数据也呈现下降趋势,焚烧量从2002年的最高点503.8万吨降低到2016年299.3万吨,降低了40.6%;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从2000年的1.02kg,降低到2016年的0.404kg,执行机关资源回收率达到46.9%。2005是“一县市一焚化炉”政策叫停的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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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垃圾产生量“指一般垃圾量、巨大垃圾量、资源垃圾量及厨余量之合计”,即减少的清运量=巨大垃圾+资源垃圾+厨余垃圾,并非被“统计”入事业垃圾中。

其中,垃圾产生量、清运量、焚化量、填埋量的的数据为:“家户、公共场所及其他非事业所产生巨大垃圾、资源垃圾、有害及厨余之外的一般废弃物”,统计口径详细、明确,且一直没有改变,如表1。台湾省生活垃圾与北京市的生活垃圾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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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废弃物指的是指“事业活动产生非属其员工生活产生之废弃物,包括有害事业废弃物及一般事业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废弃物、营建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教育废弃物(由教育机构之实验室所产生之废弃物,包括学校附属医疗机构产生之事业废弃物)、‘国防废弃物’、其他废弃物”。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禽畜养殖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制鞋废弃物……”

3、台湾省焚烧厂“抢垃圾”,利用“家户垃圾”焚烧厂烧事业废弃物发电盈利

进入焚烧厂的垃圾中,有一般废弃物,也有事业废弃物,这是事实。从表2可以看到,虽然台湾省和台北市一般废弃物进厂量分别降低8%、29%。但由于一般事业废弃物进厂量增加,导致总进厂量增加。佐证了台湾省生活垃圾不足,焚烧厂“抢垃圾”、“焚烧事业废弃物盈利”的事实。


台湾省焚烧厂开放“家户垃圾”焚烧厂,烧事业废弃物是目前非常严重的问题。允许事业废弃物进厂,使得原来可以回收与综合利用的废弃物都被焚烧。焚烧厂又委外经营,事业废弃物产生者和焚烧厂共同游说,使焚烧厂成为城市新污染源,使公众垃圾分类减量的成果被个别团体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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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图可以看出,虽然生活垃圾焚烧率从55%增加到100%,但一般废弃物焚烧量处于下降趋势。但事业废弃物占比从20%左右,增加到40%左右,使总进厂量维持在全部焚烧厂的焚烧最大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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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厨余赠予公众,其余外运至堆肥场

《台北北投垃圾焚化厂营运管理及环境品质检测报告2016》也说明:“本厂依标准作业程序执行翻堆作业至半熟化后,将半成品外运至堆肥厂继续后续作业。”焚烧厂毕竟不是堆肥场,只是执行翻堆作业,7%的厨余做成肥料送给焚烧厂周围公众,剩下的由堆肥场处理,目前储坑仅存累计进厂量的0.4%。厨余利用的确是目前台湾省需要解决问题,但除了以工业化的方式处理厨余成为猪饲料以外,台湾省也在探索其他方式,如每家使用厨余发酵桶堆肥、沼气发电、集中堆肥等综合利用方式,这都是替代选择,但可以肯定的是焚烧不是厨余处理的理想方式。

编辑: 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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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芬芬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系副教授。长期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本科、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硕士,后到日本京都大学留学。近年来主要从事城市污泥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以及二次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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