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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

时间:2017-03-08 15:55

来源:上海市环保局

气态污染物经密闭管道在规定高度排放的称之为有组织排放,反之气态污染物呈逸散状态排放的称之为无组织排放。

3.4捕集效率CaptureEfficiency

捕集设施收集污染物进入密闭管道或污染控制设施的量与全部污染物产生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5去除效率RemovolEfficiency

污染控制设施去除污染物的量与进入污染控制设施的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6控制效率ControlEfficiency

捕集设施的捕集效率与污染控制设施的去除效率之乘积,以百分数表示。

3.7产污系数EmissionFactor(uncontrolled

产污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使用单位原料所产生的污染物量(未采用污染控制设施情况下)。

3.8溶剂使用SolventUtilization

溶剂使用是指原辅材料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多种形式促使产品达到一定的特性和功能,但不以产品组份存在的生产工艺过程,常见的溶剂使用工序包括但不限于:表面涂装(涂布)、印刷、溶剂清洗、溶解、物料萃取、分析实验、织物染色与橡胶成型等。主要工艺为溶剂使用类的典型行业见附录B表B-1。

3.9溶剂加工(生产)SolventProcessingandProduction

溶剂加工(生产)指原辅材料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物理或化学过程,使产品形成一定的特性和功能,并且成为产品组份存在的生产工艺过程。常见的溶剂加工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混合、反应、研磨、分散、真空、搅拌、罐装、蒸馏、过滤、固液分离、炼焦等工艺。主要工艺为溶剂加工(生产)类的典型行业见附录B表B-2。

4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含有VOCs物料的生产、加加工、使用、输送、处理等过程,按附录A图A-1中流程计算排放量。

主要的排放源项有:

(1)工艺废气排放

(2)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3)有机液体储存与挥发调和损失

(4)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5)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6)燃烧烟气排放

(7)火炬排放

(8)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检维修)

(9)冷却塔、循环水系统释放

(10)事故排放

工业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排摸梳理统计期内的排放源项。典型行业的主要源项参见附录C。工业企业VOCs总排放量为各源项VOCs排放量合计,见公式1。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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