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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17-06-29 10:25

来源:青岛市政府

25.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以公交、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为重点,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公交、环卫、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更新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2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车优先战略,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2017年底,力争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20标台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27.严格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废弃物密闭运输监管。严格建筑废弃物运输资质审批,纳入监管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95%以上,且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对未有效采取防撒漏、防扬尘措施,造成撒漏扬尘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28.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制定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街道保洁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单。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推广使用新能源洗扫一体保洁车辆,进一步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市区和四市城区快速路、主次干路车行道机扫、洒水率达到90%以上;支路、慢车道机扫、洒水率以及人行道的洒水率达到40%以上,具备条件的人行道机扫率争取达到4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29.严格控制建设扬尘。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做到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篷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六个百分百。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加强对拆迁工地和已拆未建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2017年年底前,城市、县城规划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扬尘防治措施完备率达到98%以上。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地铁办、市机场办,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0.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推进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临时闲置地等裸露土地绿化。2017年年底前,完成裸土绿化面积120公顷。(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1.实施城市园林生态建设。完成新改建绿地面积200公顷,新栽植乔灌木100万株,新建道路绿篱6万延长米。(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2.落实禁烧限放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行为。2017年年底前,完成露天烧烤清理整顿,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3.加强露天采矿清理整顿。2017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有关区、市政府)

34.加强市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市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七)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35.控制农业源排放。积极开展农田化肥施用技术指导,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机械深施,提高缓控释肥的使用比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时清除圈舍粪便,按照“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提高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面积3万亩,实施缓控释施肥、秸秆反应堆、双低农药等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开展农业源氨排放控制对策研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有关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6.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模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有关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7.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有关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38.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快国土绿化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加快制定和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确定最低限度的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有关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八)提高大气环境管理应对能力

39.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各专业组作用,协调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来抓,抓紧制定本辖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相关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督导。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督导,定期调度并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三)严格实施考核。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对各区(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生态补偿考核,年底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四)加强舆论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媒体、市民监督和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和法制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全民支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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