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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下发

时间:2017-07-10 14:04

来源: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三节主要目标

一、全区目标

(一)节能目标。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值由2015年的0.63吨标准煤(2010年可比价,下同)降至0.54吨标准煤,五年累计下降14%。

(二)减排目标。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五年累计分别下降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五年累计分别下降13%。

(三)降碳目标。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7%。

(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11600万吨标准煤,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1840万吨标准煤。

表2 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汇总

注:[1]2010年可比价。

二、各设区市目标

详见附件1至附件6。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全力推进污染减排、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4大任务,重点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程、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建筑领域节能工程、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节能工程、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工业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农业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交通运输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降碳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等12项工程。

第一节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大气十条”涉及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等行业“十三五”时期及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制定“水十条”涉及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十三五”时期及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施全区设区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继续推进设区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等设施建设。

(二)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完善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发挥强优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体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有序开展产能置换、兼并重组、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大食品、汽车、机械、冶金、石化、有色、建材、轻纺、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全面推进糖业、铝业、铜业、碳酸钙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加快全区100多家糖厂重组步伐,促进糖业向种植和综合利用双向延伸,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深化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高传统产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到2020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小于32%,比2015年下降5.3个百分点。

(四)加快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以现代服务业、旅游业、集约化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北斗导航、机器人及其他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产业(石墨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以高新区为载体,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推动各种创新资源向有竞争力、创新力的企业集中集成。到2020年,力争生态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18%。

二、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一)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利用先进发电技术,进一步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平稳的基础上,严格新建煤电机组能耗准入门槛。统筹考虑现役煤电改造规模和时序,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大力推行煤耗在线和供热在线监控,完善后续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小火电,有序推进我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在设区市大力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优质煤,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城市区域逐步实现散煤清洁化利用。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7%以内。

(二)合理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调控指导下,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划发展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合理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电镀等产业集聚区,利用园区及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同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窑炉)。制定环保热价政策措施,鼓励终端用户和当地居民消费热电厂集中供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市场化煤热联动机制。对于工业供热,鼓励供热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供热价格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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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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