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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3年行动方案:2020年达到400亿元以上

时间:2017-12-20 09:50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

5.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装备。开发新型吸声、隔声、隔振、减振材料,重点推进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隔振技术国产化,提升配套产品的自动化和集成化水平。推动燃煤电厂低频噪声源头治理成套设备研发和应用。推进施工场地、机场等环境噪声在线连续监测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低成本、可移动降噪设备研究与推广。

6.环境大数据技术装备。推动在线监测技术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建设,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以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重金属、火电厂ppb级PM2.5在线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以及相关标准物质的研发和应用。开展大气新型污染物、空气环境颗粒物、工业排放气体在线监测计量、水质生物毒性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等技术研究。研究适用范围广、监测数据准确的多参数水质自动检测仪器和连续监测装备,推进水质自动化监测。提高在线监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和性能稳定性,提升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

(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1.尾矿资源化技术装备。开发选矿药剂及装备,加快多种共伴生有价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等高效尾矿回收技术研发。加大膏体尾矿干式堆存、尾矿高浓度充填自动化控制、高浓度尾矿胶结充填采矿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开发低成本生产超高强度混凝土、微晶玻璃等尾矿利用产品。围绕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煤城发展转型,加大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2.工业废渣技术装备。积极研发源头减量、杂质脱除、结构重构、强化成型等关键技术,突破冶炼渣多种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技术,示范推广赤泥、脱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高效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

3.再生资源利用技术装备。加快开发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智能拆解和拆解物自动化分选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废旧塑料的改性改质技术。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餐厨垃圾的低成本资源化技术和产品。探索废旧太阳能光伏板、报废动力蓄电池、废碳纤维材料、废纺织品、废节能灯、农膜和农药化肥等新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智能型回收设备。鼓励研发和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收运系统。

4.再制造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生物表面处理、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自动化高速电弧喷涂等再制造产品表面处理技术和废旧汽车发动机、机床、电机、盾构机等无损再制造技术,突破自动化激光熔覆成形、自动化微束等离子熔覆、在役再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基于监测诊断的个性化设计、自动化高效解体、零部件绿色清洗、再制造产品疲劳检测与服役寿命评估等技术。组织实施再制造技术工艺应用示范。重点推动哈尔滨大飞机循环再制造项目建设实施。

5.水资源节约利用技术装备。开发雨水高效回收利用、管网检漏和防渗、民用净水设备浓水利用等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高效生活用水节水器具。农业领域推广输水明渠防渗、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工业领域推广高硬高碱循环水处理技术、水质分级梯级利用技术、高钙高COD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变频节水系统等节水技术。进一步解决反渗透膜、超滤纤维等水处理关键部件运行不稳定、寿命短等技术障碍,大力推进反渗透淡化装置和真空纤维超滤水处理等苦咸水淡化技术。

(四)节能环保服务业。

1.节能节水服务。支持开展节能咨询、评估、监测、检验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合同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设备、单一项目改造向能量系统优化、区域能效提升拓展。

2.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提供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服务,完善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EPC+C)、项目管理承包(PMC)等运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引入服务商,推行环境治理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创新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电力、化工、钢铁、采矿、造纸、畜禽养殖等行业企业将环境治理业务剥离并交由第三方治理。

3.环境监测和咨询服务。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对公共环境监测数据,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得,有序放开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公益性、监督性监(检)测业务,有序发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化学品环境危害特别测试等中介服务。

4.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推动“两网融合”。鼓励选矿单位与尾矿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尾矿库专业化委托管理服务,建立尾矿管理与综合利用相衔接的治理模式。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社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高农林剩余物回收率,促进高值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黑龙江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搭建节能环保产业交流平台。按照市场规则,优化高校和科研机构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和办法,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落实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多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动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有关规定,对有关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二)简化节能环保项目审批手续。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已批准的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新增建筑面积和不改变建筑结构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对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园区,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进入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分区布局的项目,在环评文件中简化产业政策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等章节内容,直接引用具有时效性的现状监测数据。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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