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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

时间:2018-04-16 11:40

来源:张掖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中国石油甘肃张掖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甘肃张掖石油分公司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22 . 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报废淘汰,确保完成省上下达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3 . 按照张掖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联网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联网工作。 2018 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应检车辆总数的9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4 . 积极推进“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 ,借助“互联网+交通”模式,推进 公共 自行车、漫客智能共享单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增加自行车服务点和数量, 方便市民出行,减少尾气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5 . 在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环卫和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及更新机动车的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实施时间:全年

26 . 严格禁止黄标车和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在城市建成区内通行,规范过境大型货运车辆进城通行,主城区范围内规范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通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六) 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 实现全面达标

27 . 完成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公司、临泽宏鑫矿产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山丹腾达西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山丹铁骑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有组织排放达标治理,年底前完成全面达标排放治理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

28 . 以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的堆煤场、卸料口、卸灰口、工业渣场以及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点为重点,在大型煤场、料场建立密闭料仓及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进行覆盖或建设抑尘等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实施时间:全年

29 . 在全市包装印刷行业强制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和低毒、低挥发性的水性溶剂。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实施时间:全年

30 . 对全市重点涉气企业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监管,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七)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严防污染反弹

31 . 遇大气重污染天气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五限”限产限排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实施时段:全年

32 . 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对城区及周边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公司、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在冬季采暖期按要求试行错峰生产,按规定的时间停窑。

牵头单位: 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33 . 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安排专人,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持续加强管控,市大气办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确保管控措施不放松,放假不放制度,严防污染反弹。

牵头单位: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34 . 甘州区开展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分析大气颗粒物重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35 . 建设甘州区空气质量微测网,实现从“人防”到“技防”转变,逐步提升大气环境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36 . 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区要把辖区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落实日常监管队伍,建立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一长三员”制度,完善巡查、管理措施,实现大气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和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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