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0 16:31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5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发内部明电发布《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包括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15日20时起全面停产,且尚无复产时间表。
经生态环境部组织会商预测,4月16日至20日京津冀区域将出现较重污染过程,市政府决定自4月15日20时起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含未完成环保治理的)停产,除焦化外其它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通知还要求,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此次通知跟以往最大的区别是并无复工日期,文件明确指出复工日期另行通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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