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2 10:00
来源: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11日,浙江省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2018年,温州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其中,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消除工作扎实推进,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10%,完成省下达的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任务。具体任务将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工业废气治理、交通结构调整、臭气异味治理等方面进行。
关于印发《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温州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持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其中,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消除工作扎实推进,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10%,完成省下达的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用能高效清洁
1.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全面实施《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鼓励和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全年完成通气县3个,力争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28亿立方米。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错峰生产等硬措施,完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年度目标任务。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审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3.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对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全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和重新划定工作,全面排查高污染燃料设施,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设施按期淘汰或改造替代为清洁能源设施。进一步做好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扫尾,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行动,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
4. 进一步深化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煤电机组清洁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行燃煤电厂地方排放标准,推进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完成13个重点项目废气清洁化改造或淘汰。开展煤堆场扬尘防治。
(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行业集聚发展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类专项整治,实施高压、严格和常态化执法,依法加快出清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以钢铁、水泥、化纤、印染、化工、制革、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2.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完成城市主城区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或产能的关停搬迁改造。
3.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
4.全面整治“散乱污”“低小散”企业。全面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和企业管理台帐。完成62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产能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00家,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500家以上。
(三)强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整治升级提标
1.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深入实施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石化、化工、合成革、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争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包装治理任务。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企业、化纤合成企业及其他含有机化学品储存的企业持续、深入开展LDAR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2.大力开展工业园区废气整治。重点园区要编制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明确具体整治要求和重点整治项目,建立“网格长”制度,每个网格、企业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确定重点整治工业园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确定重点区块),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整治。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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